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调整全省海洋与渔业系统执行行政许可事项的公告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浙江政府网  法律法规网 2017-11-28 11:31:44  评论()

文件名称: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调整全省海洋与渔业系统执行行政许可事项的公告

文件编号:浙海渔法〔2017〕26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Generator:eWebEditor*/p.MsoNormal,li.MsoNormal,div.MsoNormal{margin:0cm;margin-bottom:.0001pt;text-align:justify;text-justify:inter-ideograph;font-size:15.0pt;font-family:"TimesNewRoman";}p.MsoBodyText,li.MsoBodyText,div.MsoBodyText{margin:0cm;margin-bottom:.0001pt;text-align:justify;text-justify:inter-ideograph;line-height:30.0pt;layout-grid-mode:char;font-size:16.0pt;font-family:仿宋_GB2312;}div.Section1{page:Section1;}

/*Generator:eWebEditor*/p.MsoNormal,li.MsoNormal,div.MsoNormal{margin:0cm;margin-bottom:.0001pt;text-align:justify;text-justify:inter-ideograph;font-size:15.0pt;font-family:"TimesNewRoman";}p.MsoFooter,li.MsoFooter,div.MsoFooter{margin:0cm;margin-bottom:.0001pt;tab-stops:center207.65ptright415.3pt;layout-grid-mode:char;font-size:9.0pt;font-family:"TimesNewRoman";}p.MsoBodyText,li.MsoBodyText,div.MsoBodyText{margin:0cm;margin-bottom:.0001pt;text-align:justify;text-justify:inter-ideograph;line-height:30.0pt;layout-grid-mode:char;font-size:16.0pt;font-family:仿宋_GB2312;}p.MsoPlainText,li.MsoPlainText,div.MsoPlainText{margin:0cm;margin-bottom:.0001pt;text-align:justify;text-justify:inter-ideograph;line-height:125%;layout-grid-mode:char;font-size:14.0pt;font-family:宋体;letter-spacing:1.0pt;}p.CharChar1,li.CharChar1,div.CharChar1{margin:0cm;margin-bottom:.0001pt;text-align:justify;text-justify:inter-ideograph;font-size:12.0pt;font-family:Tahoma;}span.CharChar{font-family:宋体;letter-spacing:1.0pt;}div.Section1{page:Section1;}ol{margin-bottom:0cm;}ul{margin-bottom:0cm;}

ZJSP36-2017-0016

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

文件

浙海渔法〔

2017

26

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

关于调整全省海洋与渔业系统

执行行政许可事项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和浙江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建立行政许可事项报备制度的通知》(浙府法发〔

2007

25

号)的要求,经省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由海洋与渔业系统在本省范围内负责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调整公告如下:

全省海洋与渔业系统执行行政许可事项目录

序号

事项名称

法律依据

具体执行内容

实施机关

备注

1

在自然保护区开展相关活动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

2012

52

号)、《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

2014

27

号)

国家级海洋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科学研究观测、调查许可

省海洋与渔业局

外国人进入国家级海洋自然保护区许可

省海洋与渔业局

进入自然保护区相关活动许可

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

2

水产苗种生产许可(含水产苗种进出口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浙江省渔业管理条例》

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核发

省、设区市、县(市、区)海洋与渔业部门

工商登记后置审批。省级执行内容委托各设区市、县(市、区)海洋与渔业部门

水产苗种进出口许可

省海洋与渔业局

委托各设区市、县(市、区)海洋与渔业部门

野生水产苗种调运许可

设区市、义乌市海洋与渔业部门

设区市执行内容委托各县(市、区)海洋与渔业部门

3

渔业捕捞许可(含渔业捕捞船舶制造、更新改造与进口,渔业船舶登记,渔业辅助船舶新建与改造)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浙江省渔业管理条例》《浙江省渔港渔业船舶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

2014

27

号)

渔业捕捞许可

省、设区市、县(市、区)海洋与渔业部门

工商登记后置审批

渔业捕捞船舶制造、更新改造与进口许可

省海洋与渔业局

渔业辅助船舶新建与改造许可

设区市、县(市、区)海洋与渔业部门

仅沿海地区

渔业船舶登记

省渔政局,设区市、县(市、区)海洋与渔业部门

远洋渔业船舶国籍登记由省渔政局执行,远洋渔业船舶的所有权登记、抵押登记、租赁登记等委托沿海各设区市海洋与渔业主管部门

内陆渔船渔业活动许可

设区市、县(市、区)海洋与渔业部门

4

水生野生生物利用特许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

2013

44

号)、《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

2014

50

号)

水生野生保护动物人工繁育许可

省海洋与渔业局

工商登记后置审批。国家二级水生野生保护动物及非国家重点水生野生保护动物人工繁育许可委托各设区市、义乌市海洋与渔业部门

国家重点水生野生保护动物及其制品经营、利用特许

工商登记后置审批。国家二级水生野生保护动物及其制品经营、利用特许委托各设区市、义乌市海洋与渔业部门

国家二级水生野生保护动物捕捉特许

委托各设区市、义乌市海洋与渔业部门

采集渔业主管部门管理的国家保护水生野生植物审批

外国人对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进行野外考察或者在野外拍摄电影、录像审批

5

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核准(含环保设施验收、拆除或者闲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核准

省、设区市、县(市、区)海洋与渔业部门

仅沿海地区。省级执行内容委托沿海各设区市海洋与渔业部门

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保设施验收

省、设区市、县(市、区)海洋与渔业部门

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保设施拆除或者闲置许可

省、设区市、县(市、区)海洋与渔业部门

6

海域使用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

省、设区市、县(市、区)海洋与渔业部门

仅沿海地区

7

水产苗种产地检疫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县(市、区)海洋与渔业部门

8

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

省海洋与渔业局

9

设立、调整海洋观测站(点)审批

《海洋观测预报管理条例》

省海洋与渔业局

10

向国际组织、外国组织或者个人提供属于国家秘密的海洋观测资料和成果审批

《海洋观测预报管理条例》

省海洋与渔业局

11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资格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资格认定

省海洋与渔业局

12

水产养殖证核发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设区市、县(市、区)海洋与渔业部门

工商登记后置审批

13

渔业船员证书核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渔业职务船员证书核发

省渔政局,设区市、县(市、区)海洋与渔业部门

渔业普通船员证书核发

县(市、区)海洋与渔业部门

14

渔业船舶检验许可(设计图纸审定、渔业船舶及重要船用产品检验)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

渔业船舶检验许可

省渔业船舶检验局,设区市、县(市、区)海洋与渔业部门

工商登记后置审批

渔业船舶设计图纸审定

省渔业船舶检验局,设区市、县(市、区)海洋与渔业部门

工商登记后置审批。县(市、区)海洋与渔业部门仅沿海地区

重要船用产品检验

省渔业船舶检验局,舟山市、宁波市、台州市、温州市海洋与渔业部门

工商登记后置审批

15

渔港区域(或水域内)相关活动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渔港水域内除污及排污许可

县(市、区)海洋与渔业部门

仅沿海地区

渔港水域渔业船舶水上拆解活动审批

县(市、区)海洋与渔业部门

仅沿海地区

渔港区域危险货物装卸许可

县(市、区)海洋与渔业部门

仅沿海地区

渔港区域施工作业许可

县(市、区)海洋与渔业部门

仅沿海地区

16

船舶进出渔港签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

设区市、县(市、区)海洋与渔业部门

仅沿海地区

17

因教学、科研需要在无居民海岛采集生物和非生物标本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

县(市、区)海洋与渔业部门

仅沿海地区

18

海钓活动许可

《舟山市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管理条例》

海钓经营许可证核发

舟山市普陀区、嵊泗县海洋与渔业部门

海钓证核发

注:

*

为部门审核、政府审批项目。

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

2017

11

23

抄送:

国家海洋局,农业部,省建设法治政府工作领导小组,各市、县(市、区)海洋与渔业主管局。

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办公室

2017

11

23

日印发

站长推荐: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友情链接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WAP
Powered by LC123.NET 8.5  © 2009-2015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 王正兴 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