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召开尘毒危害治理示范企业创建工作交流座谈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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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尘毒危害治理示范企业创建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6〕77号)要求,深化推进全省尘毒危害治理示范企业创建工作,经研究,决定召开全省尘毒危害治理示范企业创建工作交流座谈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一)现场观摩长兴天能动力能源有限公司尘毒危害示范企业创建情况。
(二)总结交流各市尘毒危害治理示范企业创建工作。
(三)讨论修改浙江省尘毒危害治理示范企业创建检查验收表。
二、会议对象
各市安监局职业健康监管处负责人1人、邀请部分市安监局分管领导1人。
三、会议时间和地点
(一)会议时间:2017年9月19日-20日,9月19日上午报到,9月19日下午至20日上午会议。
(二)会议地点:浙江赞成宾馆(杭州市梅花碑8号,西湖大道旁,总机:0571-87806666)。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各市将参会人员名单(包括驾驶员)及尘毒示范企业创建工作总结于9月15日前报省安监局职安处。联系人:涂惠敏,0571-87058114(带传真),邮箱:9602315@qq.com。
(二)与会代表食宿费由省安监局统一支付。
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