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农业厅关于拟认定第二批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放心县名单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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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网 浙江政府网  法律法规网 2017-08-31 20:06:08  评论()

文件名称:浙江省农业厅关于拟认定第二批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放心县名单的公示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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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放心县认定与管理办法(修订)》(浙农质发〔

2016〕28号)要求,2017年6月,浙江省农业厅等四部门组织综合评价组对杭州市萧山区等21个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放心县创建单位进行了检查考核。经现场检查、资料审查和群众满意度测评,拟认定

杭州市萧山区、建德市、宁波市镇海区、余姚市、宁海县、乐清市、苍南县、安吉县、海宁市、桐乡市、绍兴市柯桥区、兰溪市、龙游县、常山县、开化县、岱山县、嵊泗县、台州市椒江区、温岭市、玉环市、龙泉市

21个县(市、区)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放心县。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公示时间

2017年8月31日至2017年9月4日,公示期5天。

二、问题反馈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省农业厅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当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三、联系方式

举报电话(传真):

0571-86757260,86757250。

通讯地址:杭州市凤起东路

29号,邮编:310020。

浙江省农业厅

2017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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