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转发供销经联字〔2017〕2号和供销经投字〔2017〕3号文件的通知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浙江政府网  法律法规网 2017-08-31 10:52:26  评论()

文件名称:浙江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转发供销经联字〔2017〕2号和供销经投字〔2017〕3号文件的通知

文件编号:浙合发〔2017〕54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各市、县(市、区)供销社,省社本级有关企业:

近日,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与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联合印发了《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托管项目指引(2018-2020年)的通知》(供销经联字〔2017〕2号),并发布了《关于2018年供销合作总社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托管项目申报有关事宜的通知》(供销经投字〔2017〕3号),现将两个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深入贯彻落实并组织好2018年总社农发项目的申报工作。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请各地、各单位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立项条件和资金扶持重点择优推荐项目。项目所在地供销社要对申报项目的建设单位和建设内容进行实地考察,确保项目全面真实合规;同时,要加强与当地农发部门联系,按照分工负责、配合协作的原则,对申报的项目真实性、合规性、规范性进行审查合格后,逐级上报至省级供销社。

二、项目申报所需材料如下:

(一)申报文件2份(简要说明项目申报组织情况和推荐缘由);

(二)单个项目初步审查意见表(格式见附件);

(三)县级供销社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保证函(格式自定);

(四)单个项目建议书(相关要求见项目指引)。

三、请各地各单位高度重视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2018年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申报工作,于9月20日前将项目所需材料上报至省社业务处(联系人:贾辉,电话:0571-87040379,电子邮件:xingyejh@126.com),逾期申报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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