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粮食局 财政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做好2017年小麦稻谷和油菜籽收购工作的通知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浙江政府网  法律法规网 2017-06-30 17:23:11  评论()

文件名称: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粮食局 财政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做好2017年小麦稻谷和油菜籽收购工作的通知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浙粮〔2017〕23号

各市、县(市、区)粮食局、物价局、财政局、农发行: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粮食局财政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做好2017年小麦稻谷和油菜籽收购工作的通知》(国粮调〔2017〕66号)转发给你们,并根据全国夏季粮油收购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就做好我省夏粮收购工作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收购责任

各地要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小麦、稻谷和油菜籽收购工作,提前预判形势,精心制定方案,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周密部署,扎实工作。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协同,形成工作合力。要深入收粮一线,靠前指挥,做好组织、指导、协调和服务,及时妥善解决粮食收购中出现的有关问题。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防发生压级压价、短斤缺两、打白条等损害农民利益的行为,严厉查处违反国家粮食收购政策的涉粮案件,维护好收购市场秩序。要做好粮食收购政策宣传和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稳定市场预期,确保全省粮食收购工作有序进行。

二、坚持问题导向,做细做实各项收购准备工作

各地要根据收购需要,提前做好各项收购准备工作,确保及时开秤收粮。收储矛盾较为突出的地区,要有针对性地采取腾仓并库、轮换出库、维修改造、利用社会仓容等措施,合理确定收储库点,扩大收储能力,备足收购仓容,满足农民售粮需求。要突出早、足、细、快要求,积极做好收购人员、资金信贷、计量器具、检验设备、以及除杂、烘干、输送等机械设备的准备工作,确保有仓收粮、有人收粮、有钱收粮。要强化细化各项防汛防洪、安全生产和安全储粮措施,及时排除风险隐患,确保不发生重大坏粮事故和安全生产事故。要提前做好预案启动有关准备工作,符合启动预案条件的,要及时按程序报批并启动实施,防止出现农民卖粮难。

三、严格收购政策,提高收购服务质量

2017年,我省小麦、早籼稻、中晚籼稻、粳稻最低收购价分别为每50公斤118元、133元、136元和150元(三等)。各地要加强粮食市场监测和分析研判,适时发布粮食生产、质量、价格、收购进展等信息,为农民售粮和企业经营提供必要的信息服务,引导农民适时售粮。要根据农民售粮需要,坚持早开门、晚收秤,大力推行一站式收粮服务,方便农民售粮。要积极适应粮食生产组织方式变化,主动加强与种粮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对接,开展代储存、代烘干、代质检、代加工、代销售等业务,创新多元化、个性化服务方式。要认真落实四上墙、五公开,加强收购政策宣传,严格执行收购政策,让广大农民兄弟交放心粮。要努力创造条件,改善收购环境,提高服务质量,让广大农民兄弟交舒心粮。

浙江省粮食局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财政厅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浙江省分行

2017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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