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浙江]浙江省关于迁移临安市市级文物保护单位邹子侃烈士墓的批复
文件编号:浙政函〔2016〕124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临安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轨道交通临安线项目建设涉及市级文物保护单位邹子侃烈士墓迁移保护的请示》(临政发〔2016〕20号)收悉。为支持轨道交通临安线项目建设,经研究,同意你市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邹子侃烈士墓迁移异地保护。你市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浙江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编制文物迁移保护方案,落实迁移保护资金和保护措施。
浙江省人民政府
2016年7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7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