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浙江]浙江省关于同意迁建320国道桐庐收费站的复函
文件编号:浙政办函〔2013〕 37 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杭州市人民政府,省交通运输厅、省物价局:
杭州市政府《关于迁建320国道桐庐收费站有关事项的请示》(杭政〔2013〕7号)和省交通运输厅、省物价局《关于320国道建德收费站与桐庐收费站合并收费及迁址事宜的意见》(浙交〔2013〕44号)悉。经省政府同意,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320国道桐庐收费站为320国道建德收费站与桐庐收费站合并后的收费站,收费标准不变,站址迁移至320国道K306+700处。在现站址收费至2013年9月30日止。
二、杭州市和桐庐县、建德市政府要认真履行属地管理职责,抓紧实施320国道桐庐收费站迁建工作,省交通运输厅、省物价局要加强督促指导,确保收费站调整工作平稳有序。
三、320国道桐庐收费站营运涉及的相关事宜,由杭州市政府负责协调解决。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5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