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浙江]浙江省关于表扬2012年度全省扩大有效投资优秀单位的通报
文件编号:浙政办发〔2013〕26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2012年全省上下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扩大有效投资的决策部署,以项目建设为抓手,凝心聚力抓项目前期谋划、协调服务、要素保障,有力推动了一批重大项目前期推进、开工建设、建成投产,促进了投资持续较快增长。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改委等部门关于2012年浙江省扩大有效投资考核奖励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12〕85号)等精神,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统计局对2012年全省各市、县(市、区)扩大有效投资工作进行了综合考评。经省政府同意,决定对杭州市人民政府等16家2012年度全省扩大有效投资优秀单位予以通报表扬。
希望各地、各有关部门继续高度重视扩大有效投资工作,牢牢把握扩大内需这一战略基点,加快实施扩大有效投资 411 重大项目建设行动计划,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服务,着力优化投资结构,充分发挥重大项目建设对稳增长、保民生、调结构、增后劲的支撑作用,为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较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2012年度全省扩大有效投资优秀单位名单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4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12年度全省扩大有效投资优秀单位名单
设区市:杭州市人民政府,宁波市人民政府,绍兴市人民政府,金华市人民政府。
县(市、区):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临安市人民政府,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余姚市人民政府,德清县人民政府,诸暨市人民政府,嵊州市人民政府,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政府,永康市人民政府,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政府,天台县人民政府,缙云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