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浙江]浙江省关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临安城遗址保护总体规划的批复
文件编号:浙政函〔2013〕88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杭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公布〈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临安城遗址保护总体规划〉的请示》(杭政〔2013〕23号)悉。为加强临安城遗址的保护和管理,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临安城遗址保护总体规划》(以下简称《临安城遗址规划》)。
二、《临安城遗址规划》应纳入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及城乡规划,并与杭州世界遗产、风景名胜、历史文化名城、土地利用、城市建设、道路交通等专项规划相衔接。
三、《临安城遗址规划》是实施遗址保护工作的重要法律依据,要严格按照该规划确定的保护区划实施管理,抓紧落实保护措施,切实整治环境风貌,妥善处理好遗址保护与展示利用的关系,进一步加强和改善临安城遗址的文物保护管理工作。
浙江省人民政府
2013年6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