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浙江]浙江省关于筹建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的批复
文件编号:浙政函〔2013〕 93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省教育厅、省发改委:
你们《关于筹建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的请示》(浙教计〔2013〕55号)悉。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筹建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学院隶属温州市政府,系公办高职院校,省公安厅对该校的办学给予指导和帮助。
二、学院筹建期两年,待办学条件达到教育部、省政府有关规定后,再按程序报批正式成立。规划在校生规模近期4000人,远期8000人。
三、温州市要加强对学院筹建工作的领导,负责落实学院基本建设经费和经常性事业费,确保学院的正常办学。省级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学院的业务指导和宏观管理。
四、学院要进一步明确办学定位,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培养知识型、复合型、高级技能型的安防类专门人才。要加大 双师型 师资队伍建设力度,加强实训基地建设,努力提高办学质量。
浙江省人民政府
2013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