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浙江省关于印发浙江省对口帮扶四川藏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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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网 浙江省政府网  法律法规网 2016-06-09 16:31:57  评论()

文件名称:[浙江]浙江省关于印发浙江省对口帮扶四川藏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件编号:浙政办发〔2013〕78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浙江省对口帮扶四川藏区工作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6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浙江省对口帮扶四川藏区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和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按照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完善浙江、四川东西扶贫协作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做好浙江对口帮扶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和凉山州木里藏族自治县(以下统称四川藏区)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突出重点,民生优先。把保障和改善四川藏区农牧民民生放在优先位置,着力解决当地群众生产生活最急需、最直接的问题。重点帮扶农牧民定居、农牧业、教育、卫生、科技、旅游、劳务等。

(二)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结合四川藏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因地制宜、科学编制对口帮扶藏区规划。按照结对基本覆盖、资金省市统筹、项目统分结合、工作上下联动的要求,积极探索,逐步推进。

(三)因地制宜,注重特色。针对四川藏区经济发展水平、资源禀赋、产业结构、民族特色等实际,发挥浙江市场、资金、人才等优势,利用对口帮扶工作的政治和政策优势,宜农则农,宜商则商,多渠道、多层次、多元化地开展帮扶工作。

(四)强化合作,互利双赢。坚持政府推动和社会参与,利用两地比较优势,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强化舆论导向,出台鼓励政策,不断完善工作机制,积极开展两地的交流合作,实现共赢发展。

二、结对安排

按照国务院扶贫办对四川藏区帮扶 结对全覆盖 的要求,我省对口帮扶四川藏区 2州32县 (甘孜州及下辖的18个县,阿坝州及下辖的13个县,凉山州的木里县)。根据四川藏区 2州32县 的贫困程度、财政和藏区农牧民人均收入、产业特色等因素,由杭州市、湖州市、绍兴市、金华市结对甘孜州和凉山州木里县;温州市、嘉兴市、台州市结对阿坝州。

浙江省对口帮扶四川藏区结对安排表

浙江方市、县(市、区)四川方对应州、县杭州市杭州市本级甘孜州本级萧山区色达县余杭区德格县西湖区石渠县下城区炉霍县上城区新龙县江干区白玉县富阳市甘孜县湖州市湖州市本级甘孜州本级长兴县得荣县德清县乡城县安吉县稻城县绍兴市绍兴市本级甘孜州本级绍兴县理塘县诸暨市巴塘县上虞市道孚县新昌县雅江县嵊州市丹巴县金华市金华市本级甘孜州本级永康市泸定县东阳市康定县兰溪市九龙县温州市温州市本级阿坝州本级乐清市马尔康县瑞安市金川县鹿城区壤塘县瓯海区阿坝县龙湾区若尔盖县嘉兴市嘉兴市本级阿坝州本级海宁市黑水县桐乡市松潘县平湖市红原县嘉善县九寨沟县台州市台州市本级阿坝州本级温岭市小金县临海市理县黄岩区汶川县玉环县茂县金华市义乌市木里县(凉山州)

省级有关部门与甘孜、阿坝州州级相应部门建立业务联系,根据部门职能开展工作。省委组织部负责干部挂职等工作;省委宣传部负责对口帮扶四川藏区的宣传报道等工作;省发改委负责对口帮扶规划和重大项目的指导服务等工作;省经信委负责产业发展指导,引导和支持浙江企业到四川藏区投资建厂,参与当地资源开发等工作;省教育厅负责四川藏区师资培训、教学合作等工作;省科技厅负责对口帮扶科技合作交流指导服务等工作;省民宗委负责我省对口帮扶工作中有关藏文化、宗教方面指导服务等工作;省财政厅负责落实帮扶资金和工作经费,监督工作经费的使用等工作;省人力社保厅负责四川藏区技术人员培训的协调、指导等工作;省交通运输厅负责四川藏区公路项目技术指导和培训等工作;省农业厅负责组织农业龙头企业参与当地农牧业产业发展,提供相关技术服务等工作;省卫生厅负责开展医疗合作、医务人员培训等工作;省旅游局负责四川藏区旅游业发展指导和培训工作;省经合办负责统一组织协调全省对口帮扶四川藏区工作。

三、主要任务

十二五 期间,围绕党中央、国务院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作出推进四川藏区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战略部署,坚持 输血与造血结合,帮扶与合作并举 的工作方针,坚持 民生是重点、合作是亮点 的工作思路,结合四川藏区的特点,科学规划,突出重点,因地制宜,注重实效,重点打造 民生、人才、产业 三项工程。

(一)民生帮扶工程。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紧紧围绕四川藏区 多点多极战略 、 连片开发整村推进 、 牧民定居行动计划 和 产业发展 等重点,援建农牧民定居点、供水站等公共设施;依托我省农业科技、农业产业化优势,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到四川藏区投资兴业,帮助四川藏区建设优质特色农产品基地,加快农牧民脱贫致富步伐。2013年重点开展农牧民新村建设项目帮扶。

(二)人才培训工程。以提升软实力为目的,充分发挥我省人才优势,帮助培训四川藏区卫生、教育等公共事业人才,培养一批高素质技术人才;帮助培训四川藏区基层干部、企业管理人员,使其转观念、拓思路、强本领;帮助培训四川藏区农牧业致富带头人,增强其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能力;根据需要组织干部交流挂职。2013年重点开展乡村干部和卫生、教育方面的交流培训。

(三)产业合作工程。充分发挥两地比较优势,组织我省企业积极参与藏区能源、矿产资源、农牧产品、民族制药、旅游文化、生态农牧业等开发,积极支持 甘 眉工业园区 和 成 阿工业园区 建设。2013年重点开展调查摸底工作,有针对性地组织企业考察,为两地经贸合作打好基础。

四、资金安排

省政府决定,自2013年起,每年安排帮扶四川藏区资金1.37亿元,由省市县三级共同筹集。承担帮扶任务的每个县(市、区)每年出资300万元,资金用于各对口藏区县;7个市本级每市每年出资300万元,资金用于各对口州本级;省财政每年出资2000万元,用于对口地区的较大帮扶项目、人才培训等。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浙江省对口支援和山海协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对口帮扶四川藏区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经合办)负责对口帮扶日常工作,牵头编制对口帮扶工作总体规划及指导其他专项规划的编制;负责与对口帮扶地区的衔接和落实具体工作;负责综合协调省级有关部门和地方对口帮扶工作;衔接落实帮扶资金;提出年度项目实施和资金安排计划建议;制订相应政策;检查考核帮扶项目计划实施进度及工作情况,统计、报送相关信息;开展情况综合、信息发布等工作;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对口帮扶的市、县(市、区)要确保工作机构、工作人员和工作经费的落实。各市、县(市、区)对口帮扶工作部门负责协调本地年度帮扶资金计划的落实;负责与四川藏区对口州、县的衔接和具体工作的落实;检查结对州、县帮扶项目实施情况,统计、报送相关信息;完成省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统筹协调,健全机制。建立健全4个方面的工作机制:一是统分结合的工作推进机制。由省统一年度工作重点、统一建设标准、统一协调服务;各市负责组织协调其所辖县(市、区)的对口帮扶工作;各县(市、区)负责协调实施对口县的帮扶工作。二是两省工作协调机制。由省经合办和四川省扶贫移民局研究协调有关事项,重大事项提请双方领导小组讨论决定。三是目标任务考核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经合办)按年度把对口帮扶任务落实到相关市和省级部门,并定期检查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实际效果,报领导小组确定考核结果。四是信息通报制度。省市县三级和省级有关单位要做好信息统计等工作,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送工作动态和相关信息。

(三)建章立制,健全管理。制订浙江省对口帮扶四川藏区的项目管理、资金使用等办法。浙川双方严格按照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项目法人、招投标、工程监理、合同管理、竣工验收等基本建设制度。加强资金管理,精打细算,厉行节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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