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浙江省高速公路沥青路面质量提升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浙江政府网  法律法规网 2018-08-23 08:57:53  评论()

文件名称:关于印发《浙江省高速公路沥青路面质量提升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

文件编号:浙交〔2018〕160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各市交通运输局(委)、义乌市交通运输局,省公路局、交通工程监管局:

现将《浙江省高速公路沥青路面质量提升工程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按照任务分工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并督促在建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和运营高速公路业主单位认真抓好落实。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2018年8月22日

浙江省高速公路沥青路面质量提升工程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交通强国战略精神,深入推进品质工程建设,打造浙江现代交通示范区,全面提升我省高速公路沥青路面质量,特制订本实施意见。

一、重要意义

自十一五实施高速公路五八工程以来,我省出台了《浙江省高速公路沥青路面规范化施工与质量管理指导意见》,发布了《公路软土地基路堤设计规范》等系列技术规范和技术指南,加大养护投入和监督考核力度,全省高速公路沥青路面总体质量和路况水平取得了长足进步,但路面平整度欠佳、桥头跳车、路面早期破损等问题仍然存在,与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求相比仍有一定差距,与交通强国的要求和浙江现代交通示范区的定位仍不相适应。为全面提升我省高速公路服务水平,实现畅安舒美交通环境,满足人民群众对交通基础设施的高品质要求,增强人民群众的出行获得感,开展高速公路沥青路面质量提升工程非常必要。

二、总体目标

坚持以以人为本、优质耐久、安全舒适、社会认可为宗旨,从全寿命周期角度建设和养护我省高速公路沥青路面,强化专业化管理团队建设,优化设计,加强施工管控,提高养护水平,全面提升我省高速公路沥青路面质量。

通过三年努力,确保高速公路路面平顺、使用性能良好,全面实现高速公路路面十年不大修,路面中修周期五年以上。

三、基本要求

在全面总结五八工程经验基础上,加强统筹组织与安排,确保技术支撑和设计理念更新,严格监督管理与检查,强化材料控制、施工监管、现场检测、人员培训考核工作,推广典型示范工程经验,重点强化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针对性设计

加强设计的源头把关,为路面质量提升奠定基础。一是强化软土地基设计。及时总结已有经验,开展针对性地质勘察与设计,重点解决过渡段衔接,严控工后沉降和差异沉降指标。二是高度重视台背、高填路基的处治设计。明确材料参数和施工工艺要求,优先采用轻质填料和固化土填料,并采取冲击压实、强夯、土工加筋等补强措施。三是强化沥青路面结构设计。根据交通荷载等级合理选择路面结构,路面上面层优先采用SMA结构,中面层优先采用superpave结构,在长纵坡路段等处采取针对性抗车辙设计,采取有效措施减少路面反射裂缝。四是进一步加强桥面铺装设计。对特大桥桥面铺装推荐采用双层SMA结构,强化现浇桥面调平层的动态设计,对钢桥面铺装应进行专项设计。五是重视防排水设计。做好路面封层、粘层、结构层及基层的防水处理;重视挖方路段、超高路段、中央分隔带、路面边部结构、桥梁等部位的排水设施设计,避免发生水损害。

(二)强化原材料控制

按照定库、定车、定人、定检原则,严把材料关。一是定库。沥青原材料采购招标时应规定基质沥青专罐专用,并明确将专罐沥青的红外光谱试验结果作为到场沥青的相似度控制要求;鼓励各地培育高标准的商品沥青混凝土企业,对原材料采购、沥青混凝土配合比设计等实行统一的规范化管理;鼓励有条件的建设管理单位或施工单位自行组织加工路面集料,路面集料加工应配备反击破设备、整形设备等相关标准化机械设备;不同宕口、不同规格的石料,均应分仓堆放,严禁混用。二是定车。业主应要求原材料出厂、出库批次与运输车辆绑定,对运输车辆进行登记管理、全程管控,严禁车、货不符现象发生。三是定人。监理、施工单位要派员进驻石料场,落实专人负责监控、抽查及档案记录,做好源头控制,并安排专人定期清理料仓,避免二次污染。四是定检。业主应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到场沥青实施全面检测,红外光谱试验结果表明相似度不满足要求的,不得使用;要细化各项原材料进场报验制度,严格控制路面集料、矿粉、添加料的质量要求。

(三)加强施工全过程监管

一是台背回填应严格控制填筑材料,施工工艺应满足设计要求,并建立影像记录归档制度;二是软基处理施工要建立施工记录、隐蔽工程签认和过程影像记录归档制度,并加强隐蔽工程后期的施工质量抽检;三是软基处理要全面实行第三方沉降观测,确保观测数据客观可信,并按设计要求严格控制路面施工条件;四是加强桥梁伸缩缝施工过程控制,明确桥梁、沥青铺装和伸缩缝施工各环节主体责任;五是加强路基的交验管理,确保路基顶面及桥面平整度等指标满足交验要求;六是对路面施工实施精细化管理,全面推进沥青路面施工质量动态管理系统的应用;七是强化工程监理的智能化管控水平,对原材料、隐蔽工程、沉降观测、沥青混合料等实施专业化、智能化检测和监测,确保试验检测数据的真实可靠和可追溯;八是规范推进第三方路面技术服务,加强配合比等关键指标的监控和校验工作。

(四)强化养护管理

一是推行养护决策科学化。完善路况调查、检测、养护数据库和路况评价体系,坚持全寿命周期成本理念,充分利用路面管理系统对路况数据进行分析研究,结合实地踏勘情况确定养护方案。不合格路段必须列入养护工程计划并应采取大中修工程措施,不达标路段应采取大中修或预防性养护措施,达标路段中较差部分应积极采取预防性养护措施。针对连续高温、冰雪等极端气候,做好沥青路面养护预案,避免车辙、拥包、冻裂等病害。二是推行养护管理制度化。通过约谈、通报、督办、媒体公开、降低通行费标准、指定养护等多种方式加强监管,督促高速公路经营单位不断加大养护投入,保障养护经费,合理养护计划,全面提升全省高速公路路况水平。三是推行养护作业标准化。全面推行机械化灌缝,规范修补坑槽,做到圆洞方补、斜洞正补、浅洞深补、小洞大补,最后封边。大中修应优先采用病害处治加罩面方式,提高路面整体厚度,优先选用SMA沥青混合料罩面和超薄磨耗层结构。四是推行养护工程专业化。招投标时应对养护设备、养护业绩、技术方案提出要求,择优选择养护施工队伍。加强养护工程质量管理,强化第三方监理和养护大中修工程的竣工验收。严格管控集料(石料)、沥青、改性剂等主要材料质量,确保沥青混凝土的实际配合比(抽提筛分)、路面压实度符合设计要求。重点管控路面平整度,提升施工质量。

(五)鼓励技术与管理创新

一是试行路面建养一体化模式。落实全寿命周期成本理念,改进建设管理机制,推动开展高速公路路面施工养护总承包试点。二是运用物联网信息化技术提高管理水平。全面推行水泥混合料拌合、沥青混合料拌合及摊铺物联网质量监控系统,提高现场施工管理水平。三是推行治超管理科技化。全面加强高速公路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多部门联合行动,加强非现场执法科技治超,减少超载对高速公路的破坏。

四、工作举措

(一)完善制度建设

针对沥青路面质量提升工作的各项要求,坚持问题和目标导向,进一步完善软土地基处理、构造物台后路基填筑、路基路面防排水等专项设计与施工管理的相关制度,完善沥青路面规范化施工与质量管理要求,明确营运项目标准化养护管理要求,落实高速公路入口货车称重和超限管理的实施性方案。

(二)开展桥头跳车和软基处理专项行动

对通车高速公路,运营业主单位要对桥头跳车现象进行全面摸查,建立挂牌、销号制度,按养护管理相关规定逐一实施处治。对在建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单位要按《关于进一步加强高速公路、普通国省道软土地基勘察设计与施工管理的意见》(浙交〔2018〕108号)和桥梁台背填筑设计施工相关要求,组织参建各方对软基处理、桥头填筑方案进行全面核查,确保有关要求贯彻落实到位。

(三)深化沥青路面施工标准化

建设管理单位和运营业主单位应切实抓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规范拌合场地标准化建设要求。拌合场地应布置合理,面积满足施工需要,防、排水措施完善,堆料场地和场内道路应进行硬化处理,适时推进现有拌和场(楼)环保设施的改造升级。二是落实试验段认可制度,加强施工过程质量控制。各沥青面层施工前均应进行试验段铺筑,相关单位应做好试验段的检测和总结,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大规模施工,并应严格按试验段确定的工艺参数进行施工;对试验段不符合要求的应重新进行试验段施工。三是沥青路面底基层、基层和面层施工时,应严格按照水泥混合料拌合、沥青混合料拌合及摊铺物联网质量监控系统的要求,加强动态监控。

(四)推行非现场执法科技治超

加强与公安交警等部门的联动,全面推行非现场执法科技治超,提升对超载车辆查处的智能化水平;逐步将货车称重系统关口前移为入口称重,严格控制超限超载车辆进入高速公路。

五、任务分工

(一)行业监管部门

抓紧完善制度建设,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结合十百千项目督查、质量安全合同执法大检查、信用评价(半)年度督查、施工班组标准化检查、路面养护检查等活动,强化对路面质量提升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通报和考核,并将有关结果纳入相应从业企业的信用评价;在项目设计文件审查把关时,应对本意见的执行情况进行重点核查,执行不到位的,设计文件不予审批;对于执行不力的项目业主、建设、设计、施工、养护等单位,在各类评优评奖活动中不予推荐。

全省在建高速公路项目的沥青路面质量提升工作由省交通工程监管局牵头负责;全省运营高速公路项目的沥青路面质量提升工作由省公路局牵头负责;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推进辖区内沥青路面提升工作,做好宣贯、协调和督促检查。

(二)在建项目建设管理单位

结合品质工程创建要求,制定项目路面质量提升专项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落实责任体系,督促咨询、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全面落实各项工作要求。发挥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的作用,引入软基沉降观测、路面技术服务等第三方服务单位,强化技术指导和咨询。加强针对项目实际的相关课题研究,及时总结经验成果。

(三)运营高速公路业主单位

根据运营项目路况,落实《浙江省营运高速公路路况提升三年行动方案》,制定提升路面服务水平的专项方案,明确养护工作目标,强化养护工作绩效考核,及时总结经验成果。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团队建设

省级平台及各地市宜组建相对固定的建设指挥部或高速公路建设管理机构,培育专业化建设管理团队,缺乏组建条件的可以采用委托专业建设管理队伍的模式(如代建+监理),确保技术人员的配备与工程规模、技术复杂程度等相匹配,确保技术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促进专业化管理经验的有序传承;鼓励设计、施工、咨询、检测等企业组建沥青路面创新机构,培育省内沥青路面第三方技术咨询服务队伍。

(二)确保合理工期

因地制宜,科学安排,精心组织,积极争取政府在征迁处理等方面的政策支持,切实保障工程项目设计、施工周期,保障路面作业合理有效时间,科学安排路基和结构物交验,避免突击抢工。

(三)严格市场管理

科学设置沥青路面施工合同段,合理设置业绩、人员、设备三方面强制性条件;完善主要原材料的采购管理,项目业主应依托试验检测机构对原材料质量进行全程监测,质量监督部门应加强抽检飞检;完善施工企业考评机制和信用评价制度,探索沥青和关键集料供应商信用评价制度。

(四)强化人员培训

依托技术规范、行业规定、四新技术和典型案例,定期组织开展管理、设计、建设和养护等从业人员业务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技术和管理水平;可采用课堂和工地结合教学的培训模式,将培训成绩列入动态管理要求;适时开展技术比武、示范创建等活动,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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