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温100号建议的答复
文件编号:浙交建〔2018〕69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姜景峰代表:
您在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温100号《关于将41省道南复线列入规划省道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我厅积极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推进包括永嘉在内的26个县加快发展的决策部署,一直以来高度重视永嘉县交通发展,近年来支持建设了104国道永嘉段、S223(41省道)永嘉福佑至沙头段改建工程、雁楠公路等工程,有力促进了永嘉县经济社会发展。
您提到的41省道南复线项目即永嘉岩头至瓯北公路,我厅对该项目在技术上和资金上均给予了大力支持。其中岩头至大若岩段,目前已建成通车;上塘至瓯北段,目前已开工建设,建议永嘉县加快项目推进,争取早日建成通车、发挥效益;上塘至大若岩段,目前已处于工可前置条件审批阶段,我厅将在技术上继续给予指导帮助。
我厅于2008年开始启动普通省道公路网的规划调整工作,经过大量的调查研究和充分论证,并广泛征求地方政府、省级相关部门意见及与邻省对接,目前已经初步形成普通省道公路网调整方案。下一步,我厅将在进一步深化研究及完善普通省道公路网调整方案中,对您提出的建议进行充分研究,统筹考虑。
感谢您对我省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浙江省公路管理局计财处戴京国
联系电话:0571-87808443传真:0571-87813834
邮编:310009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2018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