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宁55号建议的答复
文件编号:浙交建〔2018〕70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李德龙代表:
您在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建设S203省道鄞州段的建议》(宁55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您提到的S203省道,是我省省道网调整方案(草案)中的鄞州至玉环公路。由于宁波市为计划单列市,普通国省道的规划建设事宜由宁波市负责。对您提出的建议意见,我厅将积极与宁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沟通联系,请宁波市按轻重缓急,在财力许可的情况下,统筹安排S203省道鄞州段的建设时序。待项目前期完成后,纳入全省交通建设计划实施。
感谢您对交通运输事业的支持。
联系人:浙江省公路管理局计财处戴京国
联系电话:0571-87808443传真:0571-87813834
邮编:310009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2018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