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宁55号建议的答复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浙江政府网  法律法规网 2018-07-05 11:45:12  评论()

文件名称: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宁55号建议的答复

文件编号:浙交建〔2018〕70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李德龙代表:

您在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建设S203省道鄞州段的建议》(宁55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您提到的S203省道,是我省省道网调整方案(草案)中的鄞州至玉环公路。由于宁波市为计划单列市,普通国省道的规划建设事宜由宁波市负责。对您提出的建议意见,我厅将积极与宁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沟通联系,请宁波市按轻重缓急,在财力许可的情况下,统筹安排S203省道鄞州段的建设时序。待项目前期完成后,纳入全省交通建设计划实施。

感谢您对交通运输事业的支持。

联系人:浙江省公路管理局计财处戴京国

联系电话:0571-87808443传真:0571-87813834

邮编:310009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2018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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