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美丽河湖”评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文件编号:浙水河〔2018〕15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美丽河湖评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水利(水电、水务)局:
为规范我省
美丽河湖
评定管理工作,推进美丽河湖建设,维护河湖健康生命,根据《浙江省美丽河湖建设实施方案(
2018-2022
年)》
(
浙水河〔
2018
〕
13
号
)
,我厅制定了《浙江省
美丽河湖
评定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实际做好美丽河湖评定管理工作。
同时,为做好
2018
年度美丽河湖评定管理工作,有关要求如下:
1
.各地要按照新时期美丽河湖建设要求,结合全省
大花园
建设、农村人居环境行动等有关工作部署,积极开展美丽河湖创评工作。
2018
年
8
月
15
日前,设区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市级
美丽河湖
评价标准,
9
月
15
日前完成市级
美丽河湖
评定,并择优向我厅申报省级
美丽河湖
,同时,将评价标准和评定结果报我厅备案。
2
.为及时掌握各地
美丽河湖
建设评定工作进展,从
2018
年
6
月开始,实行
美丽河湖
建设评定网上进度月报制度,填报系统网址:
http://web.dcyun.com:48287/index.html
,
2018
年美丽河湖计划创评名录基础信息填报工作要求于
2018
年
6
月
20
日前完成。美丽河湖创评月进度填报表要求于每月
25
日前完成。
联系人:胡玲联系电话:
0571-87826644
谢少游联系电话:
0571-86535307
附件:
1
.《浙江省
美丽河湖
评定管理办法》(试行)
2
.《浙江省
美丽河湖
评价指南》(试行)
3
.浙江省
美丽河湖
申报表
4
.
2018
年美丽河湖计划创评名录基础信息填报表
5
.美丽河湖创评月进度填报表
浙江省水利厅
2018
年
5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