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关于公布宁波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等3家监理企业资质复查结果的通知
文件编号:浙交〔2018〕90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各市交通运输局(委)、义乌市交通运输局,嘉兴、舟山、台州市港航(务)局:
根据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4号)《关于发布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交质监发〔2004〕639号)及我厅有关文件规定,我厅组织专家对宁波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水运工程甲级、嘉兴市金顺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公路工程丙级、松阳县宏远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公路工程丙级监理资质进行复查。经厅监理企业资质评审专家组现场考核评审和省交通工程监管局审核,并经公示无异议,结果公布如下:
宁波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水运工程甲级、嘉兴市金顺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公路工程丙级、松阳县宏远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公路工程丙级监理资质复查予以通过,相应的《监理企业资质证书》另行颁发。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2018年5月29日
(联系人:涂荣辉;联系电话:0571-82428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