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关于2017年下半年全省公路水运工程原材料、常用产品和工程实体质量监督抽检结果的通报
文件编号:浙交办〔2018〕23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各市交通运输局(委)、义乌市交通运输局,嘉兴、舟山、台州市港航(务)局:
为动态掌握我省公路水运工程原材料、常用产品和工程实体的质量状况,加强工程质量源头控制,提升工程建设品质,依据《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常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实施意见(试行)》,2017年7月-12月省交通工程监管局会同各市交通质监机构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对全省部分在建公路水运工程的原材料、常用产品和工程实体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检。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监督抽检基本情况
(一)检测机构及抽检范围
2017年下半年全省公路水运工程原材料、常用产品和工程实体的质量监督抽检,分为执法大检查监督抽检、常规监督抽检、常用产品专项抽检和部省联动监督抽检等四种方式,均委托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政府采购检测机构名录内的机构承担。
1.执法大检查监督抽检和常规监督抽检分别由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所、浙江省交通运输科学研究院等22家检测机构承担,共抽查了75个在建高速公路、普通国省道、重要县道和大中型水运工程项目,涉及水泥、沥青、集料等10种原材料和钢材、锚夹具、橡胶支座、波纹管等10类常用产品,以及基桩完整性、混凝土钢筋保护层厚度、混凝土回弹强度和结构物几何尺寸等10类现场检测项目。
2.常用产品专项抽检由浙江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宁波市交通建设工程试验检测中心有限公司等3家检测机构承担,共抽查了44个普通国省道和大中型水运工程项目,涉及钢材、锚夹具、橡胶支座和波纹管等8类常用产品。
3.部省联动监督抽检由浙江交科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宁波市交通建设工程试验检测中心有限公司承担,抽查了台州湾大桥及接线工程等4个高速公路项目的橡胶支座和锚夹具产品。
(二)抽检组织情况
为保证我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抽检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公开性,规范抽检工作行为,省交通工程监管局及时下发了《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抽检委托书》,并派员对检测机构的现场检测行为进行了监督。检测机构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浙江省交通运输随机抽查监管办法》要求,随机选派监督抽检人员、随机抽取检查对象,监督抽检人员严格按照抽检工作程序和要求规范操作,及时提供监督抽检结果报告。
2017年下半年,省市县三级交通质监机构根据质量监督抽检结果印发《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抽查意见书》或质量监督抽查结果通报32份,对73批次不合格原材料和常用产品(详见附件)进行了清退,对混凝土强度等现场检测项目不合格的14个工程实体构件进行了返工处理,并要求建设单位组织参建单位对使用了抽检不合格原材料的工程实体进行全面排查、检测和整改,整改处理情况经监理和建设单位认可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施工。
二、抽检内容和结果
(一)原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单位
抽检数量
合格数量
合格率(%)
1
水泥
批次
259
254
98.1
2
沥青
批次
74
72
97.3
3
沥青混合料
批次
46
46
100
4
碎石
批次
691
672
97.3
5
砂
批次
308
294
95.5
6
石屑
批次
39
35
89.7
7
粉煤灰
批次
49
45
91.8
8
矿粉
批次
32
31
96.9
9
矿渣粉
批次
8
8
100
10
外加剂
批次
116
110
9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