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7年度省级挂牌工矿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单位销号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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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网 浙江政府网  法律法规网 2017-12-26 05:41:12  评论()

文件名称: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7年度省级挂牌工矿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单位销号的通知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各市、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2017年初,省安委会办公室根据各地隐患排查上报的情况,公布22家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工矿商贸企业为2017年度省级挂牌督办整治对象,并明确整改责任、内容、时限及措施。在各地政府、各督办职能部门及隐患整改责任单位的共同努力下,22家单位的事故隐患已完成整改并验收。根据《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6号)的有关要求,现对已经完成整改的22家工矿企业重大事故隐患进行销号(名单见附件)。

附件:2017年度省级挂牌工矿企业重大事故隐患销号名单

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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