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107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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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网 浙江政府网  法律法规网 2017-09-21 05:37:35  评论()

文件名称: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107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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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公党浙江省委员会:

贵委在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第107号提案《加强城市重大危险源项目管理切实保障城市安全》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提案办理情况

该提案被列为省政协重点提案,由省政府高兴夫副省长领办,省政协孙文友副主席督办,省安监局主办,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建设厅、省质监局会办。接到提案办理任务后,华宣奎局长高度重视,亲自召集局分管领导和相关业务处室负责人等作了专题的学习和研究。大家一致认为,该提案聚焦热点、直面问题,既是对当下重大城市风险的思考与总结,也是对未来城市安全发展方向的探索与前瞻。围绕着高质量完成提案办理工作这一目标,我局制定了提案办理工作方案,成立由华宣奎局长任组长,局分管负责人及会办单位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相关业务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小组,明确了提案办理主会办单位职责、时间安排和工作要求。7月27日,孙文友副主席带队赴杭州专题调研城市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情况,提出具体督办要求。8月30日,高兴夫副省长主持召开重点提案办理工作座谈会,听取提案人对城市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意见建议和主会办单位答复内容,并对办理工作作出具体指示。根据省领导要求和提案办理工作方案安排,我局组织开展了座谈调研,征求了会办单位意见,听取了提案人意见建议,撰写并逐步完善答复内容。

二、重大危险源国内外控制情况

(一)重大危险源的由来

现代科学技术和工业生产的迅猛发展,在丰富了人类物质生活的同时,也带来了众多的潜在危险。1976年意大利塞维索工厂三氯苯酚泄漏事故,迫使22万人紧急疏散,造成严重环境污染和大量动物死亡;1984年墨西哥城液化石油气爆炸事故,使650人丧生、数千人受伤;1984年印度博帕尔市郊农药厂发生甲基异氰酸盐泄漏的恶性中毒事故,超过2500多人中毒死亡、20余万人中毒受伤、67万人受到残留毒气的影响。这些事故的起因和影响不尽相同,但它们都有一些共同的特征:失控的偶然事件,造成工厂内外大量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损害。发生事故的根源是设施或系统中储存或使用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此后,国际社会开始广泛重视重大工业事故的预防工作,工业企业安全风险控制逐渐成为各国社会、经济和技术发展的重点研究对象之一,随之产生了重大危害重大危害设施等概念。1993年国际劳工大会通过了《预防重大工业事故公约》,对重大危害设施(国内通常称为重大危险源)进行了定义。2002年,《安全生产法》在此基础上对重大危险源作出明确定义,即:长期地或者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危险物品是指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能够危及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物品)。

(二)国内外重大危险源控制基本情况

英国是最早系统地研究重大危险源控制技术的国家。1974年弗利克斯巴勒爆炸事故发生后,英国卫生与安全监察局专门设立了重大危险管理处,负责研究重大危险源的辨识、评价技术和控制措施。1982年和1996年,欧盟(欧共体)分别颁布了《塞韦索法令》和《塞韦索法令II》,英国、荷兰、德国等据此建立了较为系统的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价和控制体系。1990年,美国提出了《过程安全管理标准》,要求对所有重大危险源进行危害辨识,并采取适宜的控制措施。此外,印度、印尼、泰国和马来西亚等发展中国家,依据《预防重大工业事故公约》,逐步建立了国家重大危险源控制系统。

我国对重大危险源的评价和控制起步较晚,上世纪80年代才提出了重大危险源的控制思想和评价方法。1997年,原劳动部选择北京等6城市开展了重大危险源普查试点工作。2000年,《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GB18218-2000,2009年重新修订时将名称修改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对重大危险源适用范围和辨识依据、方法作出了明确规定。2011年,国家安监总局颁布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对重大危险源的辨识、评估、登记、控制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在重大危险源研究和控制领域,我国虽然取得了一些进展,但是尚未形成完整的系统,同欧洲以及美国等工业发达国家的差距较大。

三、我省城市重大危险源控制基本情况

(一)重大危险源分布

据统计,全省在安监系统备案的重大危险源共有657个,其中大部分集中在化工园区和港区,在城区范围的数量很少。在城区或建成区的重大危险源主要有自来水厂、燃气储配站(灌装站)、冷冻厂、油库和部分危化品生产经营企业(主要集中在未完成城镇密集区域内危化品企业搬迁关闭的中小城市)。

油气管道虽未列入重大危险源备案程序,但2013年青岛1122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泄漏爆炸特别重大事故发生后,我省一直参照重大危险源管理模式进行监管。全省油气管道主要分为长输油气管道、城镇燃气管道和化工输送管道三大类。长输油气管道和化工输送管道一般不经过城区(少数管道由于城市快速扩张,导致城围管道)。城镇燃气管道主要铺设在城区内,几乎覆盖城市各个角落。截至2016年底,全省已建成长输油气管道3641公里、城镇燃气管道32733公里、化工管道1300公里,城镇燃气管道占全省油气管道总里程的85%以上。

(二)城市重大危险源管理现状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人大、省政协参政监督下,经过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我省城市重大危险源安全运行水平不断提升,呈现出以下四个变化:一是城市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地方法规体系不断完善,部门职责基本理清;二是城市重大危险源数量不断减少,转型升级初见成效;三是城市重大危险源本质安全水平不断提升,安全风险基本可控;四是城市管线(管道)隐患整治不断深化,管线普查基本完成。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1.制定了法规规范。2014年以来,我省制定了《浙江省燃气管理条例(修订)》《浙江省石油天然气管道建设和保护条例》和《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等多部涉及城市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的地方法规,提出了城镇燃气、石油天然气管道、危险化学品企业等涉及城市重大危险源企业(项目)规划、建设、安全保障、应急救援等相关要求,明确了属地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安全监管责任。

2.加快了转型升级。实施城镇人口密集区域危化品企业搬迁关闭,2004年至今,我省已累计搬迁关闭城镇人口密集区域内危化品企业(含油库)300余家,杭州、宁波、温州等重点城区已基本完成危化品企业外迁工作。推动实施城区燃气储配站点外迁,2005年以来,全省已累计外迁或拆除城区内燃气储配站50余座。开展涉氨制冷企业安全专项治理,严禁液氨管道直接穿越人员密集场所,加快淘汰城区内液氨制冷工艺,2014年以来,全省已累计停产整顿45家,关闭81家。启动城市自来水厂液氯替代工程,目前,宁波已基本完成城市自来水厂次氯酸钠替代液氯工程。

3.加强了风险管控。部署开展重大危险源安全设计诊断和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升级,截至2016年底,全省657个重大危险源已全部完成此项工作;大力推进重大危险源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目前,涉及重大危险源企业全部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其中超过50%的企业达到二级;积极推进智慧安监建设,宁波、衢州、嘉兴等地初步建成重大危险源监控系统,实现对重大危险源重点目标和关键岗位的可视化监控、重大危险源运行状态的实时监控和事故救援的快速科学辅助决策;加大城市重大危险源日常安全防范,全省已投产重大危险源项目均列入省、市两级反恐怖重点目标。

4.开展了管线(管道)隐患整治。按照国务院要求,开展了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整治三年攻坚行动,截至2016年底,全省共排查各类城镇燃气管道、油气输送管道和化工管道37000公里,整治各类安全隐患1万余项,对上海石化陈金管线、镇海炼化管线等穿越城区段采取了改线措施,完成油气输送管道监检2980公里,定检1670公里,国务院挂牌督办918项重点隐患提前10个月全部整改到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部署开展了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省累计普查管线长度167041公里,发现处置各类安全隐患9730项。

但是正如提案所述,我省城市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依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基础数据不完善,未实现部门信息互联互通;二是安全风险管控能力不强,未实现定量化、微观化、日志式管理;三是城镇化建设快速推进,城围企业、城围管道的情况时有发生;四是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具体空间规划难以划定落地;五是政府监管力量不足,监管手段较为落后。

四、下一步主要工作措施

下阶段,我省将按照2015年召开的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和即将下发的《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源头管控,将城市重大危险源管理纳入城市运行领域安全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加快构建城市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不断提升城市居民安全感。

(一)强化源头管控。一是注重规划引领。在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中,将安全生产纳入多规合一,合理调整布局规划,尽可能消除或降低重大危险源在城市中的布局。除涉及国计民生,原则上不在城市内新建重大危险源项目。新建危化品生产企业必须进入化工园区。二是严格审批准入。以投资项目最多跑一次改革为契机,在重大危险源项目立项阶段,推动实施发展改革、公安、建设、环保、安监等多部门联合审批制度,充分发挥规划管控、安全条件、环境保护等前置把关作用。三是鼓励杭州、宁波等重点城市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中心城区危化品禁限控目录,控制高危化学品进入城区。实施重点危化品电子标签制度,逐步实现城区内危化品来源可追溯、去向可追踪、责任可落实。四是加大城市重大危险源建设项目安全、质量管控,加强对建设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监督管理,落实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管各项措施。

(二)建立预防体系。一是全面开展城区内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估和安全风险摸排工作,加快建立分部门分层级管理的城市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预防大数据平台,实现部门信息互通、监管互动、风险互控。到今年年底,初步建成全省统一的城市重大危险源、油气管道、城镇燃气、加油加气站等数据库,实现全省一个库、一张图。二是实施安全风险研判和承诺公告制度。城市重大危险源企业按照疑险从有、疑险必研、有险要判、有险必控的原则,建立覆盖全员、全过程的安全风险研判工作流程,并根据风险研判结果,确定当天安全风险等级,提出并落实风险管控措施,企业主要负责人据此向社会做出安全承诺公告,做到一天一预警提示、一天一承诺公示,实现日志式管理。到今年年底,基本实现危化品企业安全风险研判和承诺公告制度全覆盖。三是以省政府和阿里巴巴集团深化全面战略合作为契机,利用云平台、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推动杭州等地加快智慧城市建设,逐步构建全天候、系统性、现代化的城市安全保障体系。

(三)加强风险管控。一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生产企业搬迁改造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77号)要求,继续实施城区内危化品企业搬迁改造工作。全面开展城区危化品企业安全风险评估,对安全风险值超过相关限制标准的,立即采取搬迁关闭等相应措施。对安全风险值未超标准的,鼓励启动搬迁工作,并给予综合性支持政策;对暂时无法搬迁的,严格控制周边的功能布局,确保危化品企业与周边环境满足安全间距要求。督促杭州市按照《杭州市成品油油库布局规划》,抓紧启动列入搬迁计划内油库的搬迁工作。二是实施城区内燃气储配站外迁工程。结合全省天然气管道县县通工程,加快实施城区内燃气储配站外迁或消除工程,提升城区内管道燃气供应比重,逐步减少瓶装液化气供应量。三是提升城市重大危险源本质安全水平。在全省推广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体系,到2019年底,实现城市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系统全覆盖。推动实施城市重大危险源安全仪表系统改造升级,确保重大危险源一旦出现可能导致安全事故的情况时,能够瞬间准确动作,使重大危险源自动导入预定的安全状态。四是实施自来水厂液氯替代工程和冷冻厂液氨替代工程,全省城市自来水厂逐步退出液氯消毒工艺,城市冷冻厂逐步退出液氨制冷工艺。五是加强日常安全防范。加大对城市重大危险源项目日常反恐怖监督、管理,强化项目周边治安管控,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内部保卫组织和相关制度,严格落实各项人防、物防、技防措施。

(四)提升管线(管道)安全水平。一是继续做好城市地下管线普查核查、成果验收归档、信息系统建设和长效动态管理等工作,到今年年底,11个设区市全部建成城市地下管线信息系统,做到信息及时交换、共建共享、动态更新。二是加强管线(管道)日常监管。在全省推广衢州市管线保护协会模式,鼓励各地通过成立有管线产权单位和负有管线建设、管理职责部门组成的管线保护协会,在施工信息申报通报、安全隐患情况预警、日常检查督导和管线纠纷协调协商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杜绝因第三方施工导致管线破坏的事故发生。落实管道施工监检和定期检验,确保管道法定检验率达到80%以上。三是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全省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6〕99号)要求,有序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到今年年底,11个设区市和有条件的县级城市编制完成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专项规划;到2020年,全省开工建设地下综合管廊200公里以上,建成150公里以上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地下综合管廊。

(五)加强政策保障。一是《危险化学品安全法》颁布后,第一时间启动《浙江省危险化学品安全条例》编制工作,进一步细化城市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管具体要求和措施,固化推广化工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管过程中形成的一套行之有效的监管办法。二是加快推进《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安全评估技术导则》等地方标准制定工作,修正油气管道重间距保护、轻本质安全的问题,强调采用不同的设计系数和自动控制等级,用提高管道本质安全水平的方式来确保管道安全。三是研究制定《浙江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办法》,进一步提升城市重大危险源安全防范要求。

(六)压实监管责任。一是完善危化品安全监管协调机制,充分发挥现有危化品省级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建立定期会商机制,形成城市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管的整体合力;二是落实部门安全管理职责,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督促发展改革、公安、建设、质监、安监等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在今年年底前制定完成本单位城市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管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七)提升社会保障能力。一是提升城市危化品应急救援能力,城市消防救援队伍要了解辖区内重大危险源分布,掌握常见危化品应急救援措施,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设施,避免一根水枪冲到底。二是利用电视、电台、微博、微信等多种手段,加大危化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力度,提升普通群众尤其是燃气、汽油用户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衷心感谢贵单位对我省安全生产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危化处

联系人:俞成良,电话:0571-87053647

联系地址:杭州市西湖区体育场路479号

邮政编码:310007

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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