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发改委重新规范殡仪服务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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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网 浙江政府网  法律法规网 2017-09-07 14:43:24  评论()

文件名称:丽水市发改委重新规范殡仪服务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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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时间:

近日,丽水市发改委联合市民政局出台了《关于公布丽水市殡仪延伸服务收费项目等事项的通知》和《关于丽水市殡仪馆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规范性文件,对丽水市殡仪服务收费进行了重新规范。

一是制定了丽水市殡仪馆8项基本服务项目(遗体接运、普通存放、火化、骨灰寄存、普通化妆、遗体理发、吊唁设施及设备租赁、花圈花篮租赁)收费标准。其中,新增捡灰炉火化标准880元/具。

二是确定延伸服务(选择性服务)项目。丽水市延伸服务项目10项:守灵专用厅租用费、丧属特殊要求告别仪式的筹划设计及布景费、冷藏棺出租运输费用、殡仪相关车辆租赁费、代办司仪摄像守灵服务费、骨灰运送费、骨灰处理费、特殊遗体消毒处理费、遗体整容费、遗体穿戴更衣费。其他未经民政和价格主管部门确定的殡仪服务项目,不得开展,不得收费。

三是规范殡仪服务收费行为。要求殡仪馆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在收费场所醒目位置公布殡仪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价格监督电话等内容,自觉接受丧属和社会监督。殡仪馆提供的殡仪服务项目应由丧属自主选择,与委托人签定书面协议,协议内容应包括委托的事项、签约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收费金额等内容,并向丧属提供收费结算清单及票据,不得强行指定服务、强行搭售丧葬用品等。

(丽水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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