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国务院安委会第三巡查组巡查浙江省安全生产工作相关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各市人民政府,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及省级有关单位:
《国务院安委会第三巡查组巡查浙江省安全生产工作相关问题整改方案》已经省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请有关责任地区和责任部门将整改工作落实情况(整改进度、责任人及存在问题)于7月25日前报送省安委办,并在整改工作完成前的每个月月底向省安委办报送整改落实情况,联系人:李晓良,联系电话:0571-81050385,传真:87055022,邮箱:179676480@qq.com。
附件:国务院安委会第三巡查组巡查浙江省安全生产工作相关问题整改方案
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7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