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台州市发改委组织开展全市涉企收费专项清理规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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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物价局等五部门关于开展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清理规范工作的实施意见》(浙价电〔2017〕4号)内部明电精神,台州市发改委从6月中旬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专项清理规范工作。
本次涉企收费专项清理规范工作按照“清理与规范相结合、清理与减负相结合、清理与查处相结合”原则,通过全面清理规范,切实降低实体经济运行成本和制度性交易成本、减轻企业负担。清理规范的范围为对以企业为缴费主体的各类经营服务性收费;清理重点是涉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电子信息平台收费、人才流动等环节收费。专项清理分三个阶段,一是自查自清阶段(6月底前);二是集中审查阶段(7月底前);三是重点检查阶段(8月底前)。对清理中发现的价格违法行为将依法处理,对性质恶劣、影响较大的典型案件予以公开曝光。
(台州市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