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关于规范全省粮食系统“最多跑一次”办事指南事项的通知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浙粮发〔2017〕38号
各市、县(市、区)粮食局:
根据浙江省最多跑一次改革办公室《关于全面规范办事事项、办事指南和梳理办事需求等工作的通知》(浙跑改办字〔2017〕39号)要求,现将省局梳理的粮食系统最多跑一次办事指南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照省级最多跑一次目录和办事指南,制定本级目录和办事指南。经梳理,全省粮食系统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事项指导目录共10项,其中审核转报享受国家采购东北有关粮食费用补贴政策、审核转报国家政策性粮油竞价销售竞买企业资格、协调黑龙江铁路运输车皮问题等3项为省级最多跑一次事项。
二、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在制定本级目录和办事指南时,可结合当地粮食工作现状和现实办理情况权衡制定,如农户科学储粮技术服务事项可以不列入最多跑一次目录。
三、有关备案事项参照《粮油仓储单位备案办事指南》制定。
附件:1.粮食系统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事项指导目录
2.粮食收购资格许可办事指南
3.审核转报享受国家采购东北有关粮食费用补贴政策经营者资格办事指南
4.审核转报国家政策性粮油竞价销售竞买企业资格办事指南
5.协调黑龙江铁路运输车皮问题办事指南
6.粮油仓储单位备案办事指南
浙江省粮食局
2017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