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国际联合学院学费标准的批复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浙江政府网  法律法规网 2017-06-12 18:02:51  评论()

文件名称: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国际联合学院学费标准的批复

文件编号:86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ZJSP42-2017-0022

浙价费〔2017〕86号

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国际联合学院学费标准的批复

浙江大学城市学院:

你院《关于报批国际联合学院收费标准的请示》(浙大城院〔2016〕97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教育模式及办学成本,同意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怀卡托大学联合学院(简称“国际联合学院”)本科生的学费标准为:金融学、会展经济与管理专业40000元/生·年;工业设计专业45000元/生·年。

二、你校在招生前应向社会公布学费标准,执行收费公示制度,接受价格、教育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上述收费标准自2017年秋季入学起执行。

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教育厅

2017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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