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浙江]浙江省关于异地搬迁德清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安济桥的批复
文件编号:浙政函〔2013〕67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德清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迁移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安济桥的请示》)(德政〔2013〕6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支持杭嘉湖南排工程扩建及长山河延伸拓浚,同意你县对安济桥实施异地迁移保护。
二、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浙江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编制搬迁保护方案,落实保护资金,报经省文物局同意后组织实施。
三、要切实增强文物保护意识,统筹环境整治与文物保护之间的关系,依法加强文物保护工作。
浙 江 省 人 民 政 府
2013年4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