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浙江]浙江省关于慈溪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
文件编号:浙政函〔2013〕72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宁波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要求调整慈溪市天元镇和周巷镇行政区划的请示》(甬政〔2013〕41号)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撤销天元镇建制,其行政区域与周巷镇合并。调整后,周巷镇辖6个社区、1个居民区、35个行政村,镇政府驻地不变(环城北路428号)。
你市和慈溪市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 精简、效能 的机构设置原则,周密组织实施,认真做好各项工作。要高度重视和妥善处理行政区划调整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行政区划调整工作顺利进行,促进当地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浙 江 省 人 民 政 府
2013年4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