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浙江]浙江省关于景宁县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
文件编号:浙政函〔2013〕85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丽水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要求调整景宁畲族自治县部分乡镇行政区划的请示》(丽政〔2013〕10号)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撤销葛山乡建制,将原葛山乡所辖的岭头、岗头、粗砻3个行政村划归英川镇,葛山、坳根、印章、金岱、林湖、西山6个行政村划归鸬鹚乡。调整后,英川镇辖28个行政村,镇政府驻地不变(英川村);鸬鹚乡辖15个行政村,乡政府驻地不变(鸬鹚村)。
你市和景宁县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 精简、效能 的机构设置原则,周密组织实施,认真做好各项工作。要高度重视和妥善处理行政区划调整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行政区划调整工作顺利进行,促进当地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浙江省人民政府
2013年5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