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浙江]浙江省关于熊建平副省长分工的通知
文件编号:浙政发〔2013〕32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经省政府研究决定,熊建平副省长具体分工如下:
负责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经济合作、驻外办事处、残疾人事业等方面工作。
分管省民政厅、省人力社保厅、省环保厅、省公务员局、省经合办、省政府驻京办、省政府驻沪办。联系省残联、省关工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
2013年6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件名称:[浙江]浙江省关于熊建平副省长分工的通知
文件编号:浙政发〔2013〕32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经省政府研究决定,熊建平副省长具体分工如下:
负责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经济合作、驻外办事处、残疾人事业等方面工作。
分管省民政厅、省人力社保厅、省环保厅、省公务员局、省经合办、省政府驻京办、省政府驻沪办。联系省残联、省关工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
2013年6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