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浙江]浙江省关于在浙江水利水电专科学校基础上建立浙江水利水电学院的通知
文件编号:浙政发函〔2013〕5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省教育厅、省水利厅:
根据《教育部关于同意在浙江水利水电专科学校基础上建立浙江水利水电学院的函》(教发函〔2013〕36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浙江水利水电专科学校的基础上建立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同时撤销浙江水利水电专科学校的建制。学校升格后管理体制不变。
二、浙江水利水电学院系本科层次的普通高校。要根据需求调整结构,逐步过渡到以实施本科教育为主。
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8000人。首批设置水利水电工程、农业水利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测绘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人力资源管理等6个本科专业。今后学校专业的调整和增设,要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办理。
四、要切实加强对学校的领导和管理。省级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学校的支持力度。学校要按照发展规划,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加强学科、专业和师资队伍建设,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努力办出特色和水平。要积极创造条件,确保顺利通过教育部对学校办学情况的评估。
浙江省人民政府
2013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