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关于李宏等十二名同志试用期满正式任职的通知
文件编号:滇云政任〔2017〕71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省司法厅,云南师范大学、云南农业大学、西南林业大学、云南开放大学、昆明学院、大理大学、玉溪师范学院、红河学院、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省人民政府决定:
李宏任云南师范大学副校长;
徐昆龙任云南农业大学副校长;
赵龙庆任西南林业大学副校长;
吴荣华任云南开放大学副校长;
沈凡任昆明学院副院长;
褚远辉任大理大学副校长;
杨宝嘉任玉溪师范学院副院长;
张灿邦任红河学院副院长;
洪波任红河学院副院长;
刘艳红任红河学院副院长;
刘晓江任省政法干部学校校长;
陈林兴任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校长。
任职时间从试用期起计算。
云南省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