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环境保护部关于2018年3月2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核与辐射)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8年3月23日我部拟对1个核与辐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3月23日-2018年3月2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10-66556858、66103044、66556344
传真:010-66556837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环境保护部核设施安全监管司
邮编:100035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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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金沙江中游电站送电广西直流输电工程变动环境影响报告书
云南省、
广西壮族自治区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超高压输电公司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2011年10月,我部以《关于云南金沙江中游电站送电广西直流输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环审﹝2011﹞308号)批复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工程包括新建云南~广西±500千伏直流输电线路,新建云南金官换流站及配套接地极和接地极线路、柳州换流站及配套接地极和接地极线路。
本工程主要变动内容为:1.输电线路横向位移超过500米的累计长度超过原路径长度的30%;2.新增电磁和声环境敏感目标数量超过原数量的30%;3.新增一个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根据《输变电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属重大变动。
(一)电磁环境
工程变动部分周围区域严格落实控制合成电场等环境保护措施,且应给出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确保工程变动部分周围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为主要功能区域的地面合成电场80%测量值不超过15千伏/米、最大值不超过25千伏/米,其他区域的地面合成电场强度不超过30千伏/米。
(二)声环境
确保工程变动周围区域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相应功能区要求,防止噪声扰民。
(三)生态环境
线路经过生态敏感区时,应采用较小塔型、高塔跨越、档距加大等措施,选择影响较小区域通过,以减少占地和林木砍伐,防止破坏生态环境和景观。
对工程变动部分周围区域84位公众进行了公众意见调查,42.3%被调查公众表示支持本工程建设,10.7%被调查公众表示不满意,34.0%被调查公众表示无所谓。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