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环境保护部关于2017年12月2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核与辐射)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7年12月21日我部拟对1个核与辐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12月27日-2018年1月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10-66556858、66103044、66556344
传真:010-66556837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环境保护部核设施安全监管司
邮编:100035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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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特高压站配套500千伏输变电工程变动环境影响报告书
北京市、河北省
国家电网公司华北分部
沈阳绿恒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7月,我部以《关于北京东特高压站配套500千伏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环审﹝2015﹞160号)批复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工程包括扩建1000千伏北京东特高压变电站,新建顺义~太平双回500千伏线路破口接入北京东特高压站线路。
本工程主要变动内容为新增电磁和声环境敏感目标数量超过原数量的30%。根据《输变电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属重大变动。
(一)电磁环境
严格落实控制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工程变动部分周围区域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限值要求,且应给出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
(二)声环境
确保工程变动周围区域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相应功能区要求,防止噪声扰民。
对工程变动部分周围区域84位公众进行了公众意见调查,98.8%被调查公众表示支持本工程建设,1.2%被调查公众表示无所谓。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