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办公厅关于2017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意见的函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人社部  法律法规网 2017-08-31 10:34:14  评论()

文件名称:人社部办公厅关于2017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意见的函

文件编号:人社厅函〔2017〕219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人社厅函〔2017〕219号

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

你协会《关于2017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函》(中估协函〔2017〕35号)收悉。根据考试数据统计分析,经商国土资源部,同意将2017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确定为60分。请你协会及时向社会公布考试合格标准,做好职业资格证书核发等后续工作。

为便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时掌握各类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情况,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管理,请及时将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及发证情况送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17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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