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央预算单位2017—2018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财政部  法律法规网 2016-12-27 17:30:04  评论()

文件名称: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央预算单位2017—2018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

文件编号:国办发〔2016〕96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注:①表中所列部门所属各级中央预算单位均执行本目录,地方预算单位不包括在内。

②表中“品目”栏中所列项目名称主要参照《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中的有关名称。

三、分散采购限额标准

除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和部门集中采购项目外,各部门自行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达到100万元以上的货物和服务的项目、12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执行。

四、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单项采购金额达到200万元以上的,必须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政府采购工程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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