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关于同意创办《百年》杂志并作为其主管单位的批复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民政部  法律法规网 2016-02-19 12:40:02  评论()

文件名称:民政部关于同意创办《百年》杂志并作为其主管单位的批复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你会《关于创办 百年 杂志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你会创办《百年》(备用名《生命文化》、《殡葬博览》)杂志,并设立《百年》杂志社作为该杂志的出版单位,由民政部作为该杂志的主管单位。请你会严格按照国家新闻出版有关规定办理申报审批手续,并切实履行好主办单位职责。

民政部

2016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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