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科云湖天都(靠彩云湖侧)停车困难的问题的处理建议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重庆政府网  法律法规网 2017-06-04 09:18:33  评论()

文件名称:关于金科云湖天都(靠彩云湖侧)停车困难的问题的处理建议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关于金科云湖天都(靠彩云湖侧)停车困难的问题的处理建议_重庆市政府公开信箱

重庆市九龙坡区政府公开信箱

邮件字号:

九龙坡信箱<2017>854

发布单位:

九龙坡区政府

来信内容:

关于金科云湖天都(靠彩云湖侧)停车困难的问题的处理建议

金科云湖天都于2009年底全部建成,受当时社会经济条件等各种因素限制,小区规划的车位已远远不能承受现有车辆的停放。在商业门面地段停满之后,更多的上班族不得不将车辆停放在公路两侧。经过观察,多数车辆均按早出晚归的原则进行停放,因不知道公路两侧什么时候能停,什么时候不能停,所以导致车辆时不时被拍照处理。(交通警察分别于5月10日下午6:15分后、5月11日早8:10分后对公路两侧停放的车辆进行了摄像纪违)

鉴于以上情况,建议如下:

1、请交警部门明确是否可以在公路两侧分时段进行车辆停放;

2、如果可以停放,请在公路两侧悬挂醒目的指示标志。

以上建议妥否,敬请相关部门研究决定。

办理单位:

区公安分局

办理结果:

来信人:

您好!来信收悉。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区公安分局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关于您反映道路停车的相关问题,经区公安分局调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城市道路中主干道、次干道是严禁机动车停放的。蟠龙大道的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道,故不能停放车辆。

上述情况已告知您,您表示满意。

若您仍有疑问,请拨打电话:63752767。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与支持,谢谢!

此复

发布时间:

2017-06-0108:5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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