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重庆]武隆县关于严格控制在仙女山水库工程占地区和淹没区新增建设项目与迁入人口的通告
文件编号:渝文备〔2016〕528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渝文备〔2016〕528号
武隆县人民政府
关于严格控制在仙女山水库工程占地区和
淹没区新增建设项目与迁入人口的通告
武隆府发〔2015〕32号
为确保仙女山水库工程建设和移民搬迁安置工作的顺利实施,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现将严格控制该工程占地区和淹没区新增建设项目与人口迁入的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仙女山水库工程占地区和淹没区严格控制新增建设项目与迁入人口范围为:水库库岸顶高程1777.5m以下工程区、引水及输水系统工程占地区、库周交通占地以及库周工程管理区范围等(以下简称:控制范围)。涉及仙女山国家森林公园和仙女山镇仙女山村。
二、在控制范围内,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新增建设项目,不得扩建和改建在建项目。
三、在控制范围内,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从事采矿、采石、取土等活动。
四、在控制范围内,严格实行户籍管理,禁止突击或者违规办理入户、分户手续,严格控制人口自然增长。
五、对违反本通告的行为,由国土房管、城乡规划、公安等单位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予以处理。
六、本通告自印发之日起执行,仙女山水库建设竣工之日自行失效。
武隆县人民政府
201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