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重庆]重庆市关于组建中电建国信基础设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批复
文件编号:渝府〔2016〕55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渝府〔2016〕55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
关于组建中电建国信基础设施
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批复
渝北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恳请支持中电建国信基础设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落户重庆的请示》(渝北府文〔2016〕51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组建中电建国信基础设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二、中电建国信基础设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采取新设方式组建,注册资本20亿元。其中,重庆国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90%股权、中电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持有5%股权、四川石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持有5%股权。
三、中电建国信基础设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利用自有资金从事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和投资。不得从事非法集资、非法放贷等非法金融活动。
四、该公司设立后,由你区履行属地监管主体责任,并指定具体监管部门,加强日常监管,确保规范经营。
重庆市人民政府
2016年7月27日
抄送:市金融办,市工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