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潼南县关于印发《潼南县林下产业实施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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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网 重庆市政府网  法律法规网 2016-07-18 16:30:32  评论()

文件名称:[重庆]潼南县关于印发《潼南县林下产业实施办法》的通知

文件编号:渝文备〔2015〕761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渝文备〔2015〕761号

潼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潼南县林下产业实施办法》的通知

潼南府办〔2010〕196号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部门: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林下产业的决定,切实加快我县林下产业建设步伐,促进林农增收致富,高质量,高标准建设林下经济示范基地,以点带面,典型引领,积极支持鼓励社会各界投身全县林下产业建设,经研究,特制定《潼南县林下产业实施办法》,现颁布实施,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八月二十五日

潼南县林下产业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林下产业的决定,切实加快我县林下产业的发展,促进林农增收致富的步伐,高质量高标准建设林下经济示范基地,以点带面,典型引领,积极支持鼓励社会各界投身全县林下产业建设,促进我县林下产业又快又好地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二、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大幅度增加林农收入为目标,坚持“政府引导,农民主体,户为基础,龙头带动,市场运作,突出特色,科学开发,保护生态”的原则,继续做大做强林业产业,深挖林业增收潜力,大力发展林下经济,构建产销一体化发展体系,拓宽林农增收新渠道,探索扶贫开发新途径,加快城乡统筹发展。

三、推广发展的模式

根据潼南的资源现状,结合本县的立地条件,全县主要推广以下模式。

(一)林菌模式:利用林荫下空气湿度大、氧气充足,光照低、昼夜温差小的特点,以林地废弃枝条为部分营养来源,在郁闭的林下种植双孢蘑菇、姬菇、香菇等食用菌。

(二)林药模式:在林间空地上种较为耐荫的药材。如金银花、枳梗等。

(三)林禽模式:在林下放养或圈养肉牛、奶牛、肉羊、肉兔、肉鹅、肉鸭等,有效利用林下昆虫、小动物及杂草多的资源,发展养殖业,形成动物食草,粪还林,林木利用价值高的生态循环食物链。

(四)林菜模式:根据林间光照强弱及笋竹、蔬菜的不同需光特性科学地选择种植笋竹,冬瓜、南瓜等品种。

四、补助范围

(一)凡是在潼南县范围内实施以上几种模式的林下经济的个人、单位、专业大户,纳入补助范围;

(二)必须是林业主管部门统一规划,且认可的;

(三)林药、林离、林菜模式,必须种植面积达到100亩以上,且集中成片;

(四)林菌模式必须一次性种植菌袋5000个以上;

(五)林菜模式必须是发展笋竹的,且以产笋为主的,造林当年成活率达到85%以上;

(六)林药模式,造林当年成活率达到85%以上。

五、补助政策

(一)林药模式:按种植面积150元/亩一次性补助现金;

(二)林禽模式:一次性补助围栏,围栏由林业局组织相关单位统一采购,在领取围栏时,按10元/米收取保证金;

(三)林菌模式:根据种植的菌袋,按1.5元/袋一次性补助现金;

(四)林菜模式:一次性补助种苗,种苗由林业局组织相关单位统一采购,在领取种苗时按50元/亩收取保证金。

六、申报程序

(一)凡是需要实施林下产业的单位、个人、专业大户,向县林业局写出书面申请,经当地所在镇、乡(街)政府(办事处)主要领导签署意见后,报林业局;

(二)林业局收到申请后,进行研究确定,确定后的项目,由林业局派出相关技术人员进行规划设计;

(三)项目实施单位根据林业局的规划设计,组织实施。

七、检查验收

(一)项目单位在实施完毕三个月后,进行自查,并向林业局写出书面验收申请(附自查资料),经当地镇、乡(街)政府(办事处)主要领导签署意见后,报林业局;

(二)专业验收,林业局在收到验收申请及自查资料30个工作日内,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按照规划设计要求,分地块进行专业验收。专业验收合格后,由林业局组织专家评审团对专业验收成果进行评审,并出据评审报告。

(三)综合验收,专业验收合格后,由县纪委牵头,组织监察局、县政府采购中心、县财政评审中心、林业局等单位相关人员进行综合验收,并出据县综合验收报告。

(四)对综合验收不合格的,由实施单位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再按以上程序进行验收。

八、政策兑现

(一)经综合验收合格后,项目实施单位完善相关财务手续后,即可兑现政策。

(二)林药模式:一年验收合格后兑现补助的50%,第二年验收成活率达到85%的兑现剩下的50%;

(三)林菜模式: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保证金;

(四)林禽模式: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保证金;

(五)林菌模式: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按政策补助菌袋款。

九、其它

(一)鼓励企业、个人承包林地发展林下经济,允许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职工租赁承包林地发展林下经济,享受以上优惠政策;

(二)对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专业大户,由林业局协助向市林业局、市农发行等有关部门申请贴息贷款。

十、本办法从二0一0年八月一日起实施。

主题词:林业 实施办法 通知

抄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法院,检察院,人武部。

潼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综合科 2010年8月25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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