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重庆]重庆市关于批转重庆市地表水环境功能类别局部调整方案的通知
文件编号:渝府〔2016〕43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渝府〔2016〕43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
关于批转重庆市地表水环境功能类别
局部调整方案的通知
有关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市政府同意市环保局制定的《重庆市地表水环境功能类别局部调整方案》,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人民政府
2016年7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地表水环境功能类别局部调整方案
序号
区 县
河流
(水库)
水域适用功能类别
(调整前)
水域适用功能类别
(调整后)
适用功能
适用类别
适用功能
适用类别
1
万州区
新田河
饮用水水源
Ⅲ
农业用水
Ⅲ
2
黔江区
黔江河
渔业用水
Ⅲ
景观用水
Ⅳ
3
开 县
东坝溪
饮用水水源
Ⅱ
渔业用水
Ⅲ
4
开 县
三汇水库
饮用水水源
Ⅱ
饮用水水源
Ⅲ
5
开 县
龙安水库
饮用水水源
Ⅱ
农业用水
Ⅲ
抄送:市委办公厅,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市高法院,
市检察院,重庆警备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