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重庆]重庆市关于组建重庆两江新区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批复
文件编号:渝府〔2016〕23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渝府〔2016〕23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
组建重庆两江新区产业发展集团
有限公司的批复
两江新区管委会:
你单位《关于成立重庆两江新区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请示》(渝两江管文〔2016〕10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依托两江新区国有企业组建重庆两江新区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两江产业集团)。
二、两江产业集团由你单位出资100亿元人民币注册成立,性质为市级国有独资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设立董事会、监事会。
三、两江产业集团主要职能是负责两江新区产业发展工作,主营业务涵盖战略性新兴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服务业投资、股权投资及管理、资产管理、产业投资运营、重要基础设施和重大项目建设及管理等。
四、你单位要按照《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优化两江新区管理体制的决定》(渝委发〔2016〕7号)精神,加强对两江产业集团组建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并按照法定程序完善有关手续,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建立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加快推进两江新区开发建设作出贡献。
重庆市人民政府
2016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