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重庆]重庆市北碚区关于进一步加快建筑业改革与发展的意见
文件编号:渝文备〔2016〕448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渝文备〔2016〕449号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快建筑业改革与发展的意见
北碚府发〔2015〕57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园区管委会,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快北碚区建筑业改革与发展,以“扶优扶强,有扶有控”为中心,以优化产业结构、转变增长方式为主线,持续改善行业发展环境,不断提高建筑企业的综合竞争力,充分发挥建筑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支柱作用,现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抢抓“两江新区”开发建设机遇,围绕北碚“五区四带”发展战略部署,全面提升我区建筑业整体发展水平,促进建筑企业做大做强、做专做精、做实做久,大力拓展业务分布及外部市场,着力推动行业结构调整进程,逐步推进绿色建筑、节能降耗与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不断健全各项扶持激励机制,努力营造良好市场发展环境,增强建筑业核心竞争力,推动北碚建筑业平稳健康发展。
(二)发展目标及任务
到2020年,力争建筑业总产值300亿元,年均增长8%以上;建筑业增加值突破70亿元,实现税收30亿元;培育3-5家年产值超过30亿元的龙头骨干企业,培育3-5家年产值超过15亿元的特色优势企业;专业承包施工产值年均增幅20%以上,占总产值15%以上;建成1个集开发、科研、设计、构件生产、施工、运营维护为一体的建筑产业现代化基地,培育3-5家部品构件骨干企业,全区新开工建筑预制装配率达到20%以上;力争国家级鲁班奖和詹天佑奖,重庆市“巴渝杯”“三峡杯”等获奖数量在全市处于领先地位;施工安全状况明显改善,死亡指标低于主城区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平均水平。
二、构建具有北碚特色的建筑业体系
(三)产业重点发展方向
我区建筑业发展聚集“三大方向”:一是引导施工总承包企业在开展传统业务基础上,向市政交通、节能环保等方向进行拓展,形成一批资产规模大、经济效益好、管理水平高的龙头企业,提升我区骨干企业综合竞争力。二是重点对建筑装饰装修、电子与智能化、城市及道路照明等专业承包建筑企业进行培育,扶持一批经营特色突出、市场发展前景良好、外部拓展能力较强的专业承包企业,凸显出我区建筑业品牌特色。三是加强政策扶持,积极培育预制装配式建筑构件生产企业,逐步推广装配式结构体系,实现工程设计、构件生产和施工安装标准化,并在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等工程中广泛应用与推广,打造集研发、设计、构件生产、施工及运营维护为一体的建筑产业现代化基地。
(四)大力支持建筑企业发展
1.培育壮大龙头骨干建筑企业。按照“扶优扶强”的发展战略,以年产值、实缴税收、安全质量、市场诚信、人才引进等指标作为综合考评标准,对全区前十名建筑企业授予“建筑十强企业”荣誉称号,同时列入区政府重点建筑企业培育名单,给予其保证金减免、资质升级(在企业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规定的条件下)、融资拓展等方面的政策倾斜和支持,同时对优质建筑工程授予“优质建筑工程”称号。各类保证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的最低标准执行;加大重点企业帮扶和指导力度,对基本符合特级、一级资质申报条件的总承包企业实行区领导负责、定向扶持制度,纳入政府投资项目预选企业名录。开通“绿色通道”,帮助企业解决资质升级审批难题,为重点建筑企业资质升级创造有利条件;引导金融机构对十强企业在信贷政策、利率执行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
2.支持建筑企业拓展区外市场。鼓励区内骨干企业进行抱团拓展,依托重庆市设立的驻外建管办事处,开拓四川、云南、新疆、陕西、贵州等潜在重点市场,与当地构建良好区域协作关系;开辟建筑企业对外承接业务的专门通道,为企业提供业务指导和出具相关证明文件的“一站式”服务;进一步优化“走出去”战略信息平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及时发布重点区域市场的动态需求,并大力宣传推介我区优秀建筑企业;对在区外承揽工程业务的建筑企业在资质升级上给予对点帮扶,在区内评优创先中给予倾斜;鼓励金融机构对承接区外工程的建筑企业实行授信额度差别化管理。
3.吸引区外优秀建筑企业来碚落户。进一步吸引和推动区外优秀建筑企业在我区设立总部或子公司,享受区内相关政策同等待遇,并鼓励其与我区建筑企业联合承接重大项目,共同参与高端建筑市场竞争,对我区建筑企业进行重点针对帮扶。对在我区注册落户的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区内稀缺专业的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建筑企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派专人负责协调处理,协助企业办理自建办公场所、企业职工子女入学、家属入户等相关手续。对优秀建筑企业采取“一企一策”,支持解决企业落户等特殊问题。区外企业自迁入我区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年内,可将其纳入政府投资项目预选企业名录。区城乡建委、区工商分局等部门在资质等级、营业执照、安全许可等证照办理上优化办事程序,开辟绿色通道,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五)逐步优化建筑产业结构
1.重点打造特色专业承包企业。针对我区专业承包企业“小而不专”的现状,引导和支持专业承包企业、三级施工总承包企业向建筑装修装饰、电子与智能化、城市及道路照明等适合我区经济特色的方向发展,每年评选出10-20家成长型专业承包企业进行重点培育,在保证金减免、资质升级、融资拓展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鼓励专业生产性企业利用其产品价格、市场占有率等方面的优势,向生产、施工一体化方向发展,拓展经营渠道。区经信委、区城乡建委等部门认真做好定向服务和配套指导,努力打造出一批具有经营特色、技术优势、品牌效应的专业承包企业,形成“突出主业、适度多元”的产业格局,成为建筑业新的经济发展增长点。
2.鼓励中小型建筑企业合并重组。基于我区一、二级施工总承包企业较多,但综合实力不强的发展现状,适当控制低等级总承包类企业的数量,鼓励业务分布相对集中的中小型建筑企业通过改组、联合、兼并、股份合作等形式整合资源,增强综合实力。引导中小型企业通过强强联合、组团发展的方式迅速形成规模化、集团化优势,培育一批综合实力较强、市场前景较好的大型企业集团。鼓励施工企业与开发、勘察、设计、监理企业等联合组建建筑企业集团,其子公司亦可继续保留原有企业相应资质;根据建筑企业资质标准新规定相关要求,鼓励总承包企业兼并或控股劳务企业。通过“以点带面、以大带小”的方式拉动建筑企业的全面发展。
(六)推动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
1.建立建筑产业现代化基地。积极培育预制装配式建筑构件生产企业和钢筋加工配送等建筑产业化部品构件仓储、加工、配送一体化服务企业,引导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传统建材企业向预制构件和建筑部品构件生产转型,支持发展现代化钢筋加工配送中心,重点扶持一批规模合理、创新能力强、机械化和装配化水平高的部品构件生产和建筑施工企业,力争到2020年底培育1个集研发、设计、生产、施工、运营维护为一体的建筑产业现代化基地。对基地建设开设“绿色审批”通道,简化审批流程,强化用地保障,优先安排用地指标。
2.鼓励应用建筑产业现代化技术。2016年起,落实一定比例工程项目采用建筑产业现代化技术,并率先在保障性住房项目、城市道路及轨道交通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其他政府投资项目中开展建筑产业现代化工程试点,同时鼓励商品住宅项目进行建筑产业现代化试点。对建筑产业现代化工程试点项目,在市级补助政策的基础上,区财政给予适当补助,用于补贴深化设计、生产、运输、吊装等环节产生的增量成本。对保障性住房和预制装配率达到15%的城市道桥、轨道交通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筑产业现代化试点项目,可以采用邀请招标方式进行招标;对建筑产业现代化项目的建设、设计、施工和监理等企业在诚信评价中予以加分。节能环保材料预制装配式建筑构件生产企业和钢筋加工配送等建筑产业化部品构件仓储、加工、配送一体化服务企业,符合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条件的,依法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支持建筑产业化项目的预制构件和部品构件生产企业进入产业化基地,并鼓励其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符合条件的可享受相关科技创新扶持政策。
三、优化建筑业发展环境
(七)切实减轻区内建筑企业负担
依法规范保证金制度,控制本区建筑企业在区内建设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额度,根据建筑企业信用等级在国家有关规定的比例范围内确定其所需缴纳保证金的比例,对一年内未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记录的施工企业,可适当减少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缴纳额度,连续三年内无拖欠记录,可不再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支持建筑企业采用银行保函作为保证金缴纳形式,切实减轻建筑企业资金压力;工程竣工验收后,业主应及时向施工企业返还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滞留不得超过规定时间。严格按照重庆市计价定额及北碚区价格信息等行业计价依据编制最高限价,根据市场状况和项目类型,在保证项目质量、安全的强制要求下,适当调整区政府投资工程的下浮比例,调整相关系数作为控制线标准执行。
(八)进一步拓宽建筑企业融资渠道
在符合国家政策、监管规定基础上,创新服务方式和内容,加大对建筑企业发展的金融支持力度,促进区内建筑企业的发展;探索在区内成立建筑融资性担保公司,为区内优质企业提供融资担保,帮助企业拓宽融资渠道;构建有效的银企协调机制,为银行和建筑企业搭建合作平台,一方面及时向银行提供全区建筑业发展情况,并向银行推荐区内资质优良、管理规范、工程质量好、市场信誉高的优质建筑企业;另一方面对区内优质建筑企业,鼓励银行在信贷融资额度方面给予适当放宽、在审核程序上尽量简化,优化企业融资环境。
(九)推动建筑企业科技创新应用
鼓励建筑企业开展科技创新,不断加强技术积累,争创国家级和省级工法,并增强新技术创新应用。重点支持技术含量高、规模效益佳、市场前景好的新材料、新工艺发展,加强绿色建筑技术的研发、试验、集成、应用,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技术集成能力,推进绿色建筑发展。鼓励建筑企业开展国际科技合作,新认定为国家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的,一次性补助10万元,对获得其他科技方面成果的,按区相关文件执行。
(十)加强支持人才队伍培养
搭建建筑企业家素质提升的培训、交流和人才服务平台,培养一批具有全球视野、市场开拓精神、管理创新能力和强烈社会责任感的优秀建筑企业家队伍。鼓励建筑企业引进培养高素质人才,引导建筑企业与高校联合,建立定向人才培养基地,构建长期研究合作基础,加快复合型、创新型人才和紧缺专业带头人才的培养和引进,推动高层次人才向企业集聚。鼓励专业领域企业与相关院校联合办学,加强对建筑企业职工队伍的全员培训,促进企业人才队伍建设和内在素质的提高。对业绩突出的建筑从业人员,可按规定破格申报高一级别职称,对获得国家工程质量奖、国家级施工工法或3项以上“巴渝杯”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破格申报参评相应专业技术资格。鼓励非公建筑企业人才积极申报各类职称,对非公专业技术人才进行全方位、保姆式服务,为非公建筑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在职称评审方面开辟绿色通道。
(十一)完善建筑企业激励机制
对资质升级成功的本地建筑企业根据级别等级不同给予5-100万元不等的财政补助:对建筑企业总承包主项资质由一级晋升至特级、二级晋升至一级的,分别给予100万元、20万元补助;对建筑企业专业承包主项资质由二级晋升至一级的,给予5万元补助。对优秀建筑企业给予适当补助:对年产值20亿元以上的本地建筑企业,给予3万元补助;对区内建设项目获得国家“鲁班奖”、“詹天佑奖”的建筑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补助;对区内建设项目获得重庆市“巴渝杯”、“三峡杯”的本地建筑企业,分别给予2万元补助;对获得“北碚区建筑十强企业”、“北碚区成长型专业承包企业”称号的建筑企业,分别给予5000元补助;对区内建设项目获“重庆市安全文明工地”、“北碚区安全文明工地”的本地建筑企业,分别给予3万元、2万元补助。
四、加强组织领导
(十二)成立领导小组
成立以区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建筑业发展与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在区政府统筹下,定期分析建筑业改革发展形势,研究解决建筑业发展面临的难题,并负责建筑业发展相关配套政策制定及重大事项决策,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建筑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十三)落实资金保障
为加快全区建筑业发展,培养壮大一批高资质建筑企业,由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牵头,会同区财政、税务等部门编制资金使用方案,保障资质升级、技术支持、人才引进、激励机制等措施的落实,方案经区政府批准后实施。
(十四)强化主体责任
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禁止多头管理,原则上房屋和市政施工现场由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同时,区政府将建筑业发展工作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督促相关部门重视我区建筑业发展,在企业资质申报、升级增项、改制、职称评聘等方面给予全力支持,全方位助推我区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
2015年10月30日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0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