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重庆]重庆市关于评定谭鑫同志为烈士的批复
文件编号:渝府〔2016〕60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渝府〔2016〕60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
关于评定谭鑫同志为烈士的批复
开州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评定谭鑫同志为烈士的请示》(开县府文〔2016〕17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谭鑫,男,1991年生,中共党员,原开县铁桥镇人,生前系原开县铁桥镇专职消防队常务副队长。2015年10月21日9时,谭鑫同志带队赴铁桥镇灵通村处置位于一棵大树上的马蜂窝。处置期间,树干突然断裂掉落,谭鑫同志及时指挥队员离开危险区域,并将高速旋转的油锯抛至空地,保护了队员的生命安全,但自身因来不及闪躲,左下腹被断裂掉落的树干击中,因公牺牲。其死难情形符合国家关于烈士评定的有关规定,市政府同意评定谭鑫同志为烈士。
重庆市人民政府
2016年8月2日
抄送:市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