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重庆]重庆市关于刘树模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文件编号:渝府人〔2016〕21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渝府人〔2016〕21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
刘树模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经2016年6月30日市人民政府第132次常务会议决定:
任命
刘树模为重庆市公安局两江新区分局局长和重庆市公安局两江新区分局督察长(兼);
谷政为重庆市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局长。
免去
李廷玉的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院长职务;
刘想树的西南政法大学副校长职务;
张晓洪的重庆理工大学副校长职务。
重庆市人民政府
2016年6月30日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市高法院,市检察院,重庆警备区。
各民主党派市委,市工商联,各人民团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