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重庆市九龙坡区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中小工业企业融资担保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重庆市政府网  法律法规网 2016-05-04 12:00:17  评论()

文件名称:[重庆]重庆市九龙坡区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中小工业企业融资担保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文件编号:渝文备〔2016〕348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渝文备〔2016〕348号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中小工业企业融资担保

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九龙坡府办发〔2014〕251号锚点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工业企业融资担保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第6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加强宣传,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1月14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工业企业融资担保工作的

实施意见

为促进九龙坡区工业经济发展,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进一步提升我区工业企稳回升的动力,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3〕70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完善小微企业扶持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发〔2014〕36号)文件精神,努力优化发展环境,切实解决中小企业发展困难,加快推进我区中小工业企业实现健康快速发展。

二、工作目标

充分发挥重庆市融桥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政策性担保平台作用,加大对中小工业企业信贷担保倾斜,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推动中小工业企业“创新驱动、转型发展”。

三、保障措施

(一)充分发挥区属国有担保公司作用,在风险总体可控的前提下,融桥担保公司每年为区内中小工业企业提供担保授信额度不低于3亿元。

(二)成立九龙坡区中小企业担保贷款工作领导小组(下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与九龙坡区小微企业“助保贷”领导小组“两块牌子、一套班子”,合并开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经信委。

四、工作机制

九龙坡区中小工业企业融资担保工作坚持政策导向与担保风险控制相结合的原则。灵活处理政策扶持与担保风险的矛盾,融桥担保公司在自主开展担保业务的基础上,按公司担保授信标准,受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或领导小组审定推荐的中小工业企业担保项目。

(一)担保项目推荐

领导小组办公室可向融桥担保公司项目运营部推荐合作担保项目,融桥担保公司按照其内部管理流程及要求独立地对推荐的担保项目进行评审、审批、报备、贷后管理、款项催收等程序,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融桥公司需要时提供必要的协助。

(二)担保项目管理

1.担保项目的管理遵循全面、审慎、合理、规范的原则。

全面原则是指由融桥担保公司统筹所有项目的管理,周全考虑项目开展的各个环节,实现各环节的有效衔接,顺利推进项目;审慎原则是指融桥担保公司通过建立完善的风险控制体系,控制、分散、转移和化解风险,确保项目的安全性,实现风险和收益的平衡;合理原则是指融桥担保公司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推荐项目的需求及类型、项目运作情况及可能承担的风险,制订可行的融资方案。

2.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的中小工业企业需满足融桥担保公司担保业务的基本授信条件。对不满足融桥担保公司授信标准的担保项目,融桥公司将“评审意见”及“担保项目调查报告”,以书面形式回复领导小组办公室。

3.对不满足融桥担保公司授信标准,但确需支持扶持的中小工业企业担保项目,按以下程序审批:

(1)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融桥担保公司评审意见,结合实际情况,在适当放宽担保条件的情况下,提出建议。

(2)领导小组以会议形式集体审议决策。

(3)领导小组办公室按领导小组审定同意意见,向融桥担保公司出具推荐意见函,移交相关资料;融桥担保公司完善内部流程后,落实相关担保手续。

4.领导小组或办公室推荐的中小工业企业担保项目免收企业保证金。担保费原则上按融桥担保公司根据风险进行测算的金额为基准(最高不超过3%);确需支持扶持的项目,担保费率按2.5%执行。

(三)确需支持扶持企业的认定范围:

1.战略性新兴产业;

2.对区财政贡献较大的工业企业;

3.新升规入统的工业企业;

4.经省级以上科技部门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5.纳入九龙坡区工业企业梯次培育计划和千户中小企业成长工程计划的企业。

五、其他

未尽事宜,在符合本意见的前提下,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与融桥担保公司协商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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