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市市场监管委通报2017年第三批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中有关我市部分产品质量抽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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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市场监管委通报了2017年第三批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中有关我市部分产品质量抽查情况,要求各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做好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的后处理工作,依法加大处罚力度,进一步提高我市产品质量的整体水平。
本次共抽查13类34种产品,合格32种,合格率为94.1%。有11类合格率100%,分别是机动车辆制动液、塑料外壳式断路器、家用和类似用途剩余电流动作断路器、建筑防水卷材、汽车轮胎、童车、单臂操作助行器、软体沙发、摩托车轮胎、发动机润滑油、休闲服装;有2类2种产品不合格,分别是新型墙体材料、建筑用夹层玻璃。抽查新型墙体材料产品4种,合格3种;抽查建筑用夹层玻璃产品1种,不合格。
市市场监管委要求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依据《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进行整改,查明不合格产品产生原因,查清质量责任,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落实质量主体责任;整改完成后及时向区市场监管局提交整改报告,提出复查申请,整改复查合格后,企业方可恢复正常的生产和销售。各区市场监管局加强对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的跟踪检查,加大日常巡查力度与频次,建立不合格企业质量管理档案,并完成对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的后处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