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滨海新区拟出台民办幼儿园、托幼点学位补贴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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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大对普惠性民办教育机构扶持力度,新区拟出台民办幼儿园、托幼点学位补贴办法,按照每个学位每月100元标准进行补贴(一年按照10个月计算),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保障适龄儿童接受高质量学前教育。
学位补贴主要用于引导区域内民办幼儿园和托幼点规范、优质发展,支持民办幼儿教师业务进修,开展幼教教育科学研究;用于设施设备、玩教具的购买与更新;用于校舍维修、补贴园所租金以及园所日常事业经费等。补贴对象为符合天津市民办幼儿园、托幼点办学标准,在新区审批机构或新区各镇街依法设立、并在新区教体委或镇街备案一年以上、招收新区常住家庭适龄幼儿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和托幼点,面向大众,收费较低。
新区教委将联合相关部门对各民办幼儿园、托幼点收费情况、补贴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检查结果作为各民办幼儿园、托幼点是否享受学位经费补贴的重要依据。如民办幼儿园和托有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采取措施将不给于补贴或消减补贴。此外,出现发布虚假广告产生不良影响、班容量过大存在安全隐患、虚报人数骗取学位补贴、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等违法违规行为,也将面临取消补贴或消减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