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发通知:提高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上海政府网  法律法规网 2018-09-23 10:21:33  评论()

文件名称:三部门发通知:提高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9月21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联合发布通知,明确提高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有关政策,进一步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支持科技创新。

根据通知,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记者曾金华)

站长推荐: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友情链接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WAP
Powered by LC123.NET 8.5  © 2009-2015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 王正兴 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