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卫计委关于增补上海市社区临床药师在职规范化培训基地的通知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上海政府网  法律法规网 2017-11-07 08:47:43  评论()

文件名称:上海市卫计委关于增补上海市社区临床药师在职规范化培训基地的通知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各区卫生计生委,市医院协会、市社区卫生协会:

根据《关于印发〈上海市社区临床药师在职规范化培训方案(试行)〉的通知》(沪卫计药政〔2015〕12号)精神,为进一步落实本市分级诊疗等医改工作要求,做好本市社区临床药师在职规范化培训工作,我委于2016年认定并公布了松江区中心医院等15家医院为上海市首批社区临床药师在职规范化培训基地。

根据该项目进展情况和实际工作需求,我委于近期开展了上海市社区临床药师在职规范化培训基地有关增补工作。经医院申报、专家评审等规范流程,综合各环节评选结果,决定增补复旦大学附属金山医院为上海市社区临床药师在职规范化培训基地。

特此通知。

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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