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市教委关于下达2017年国家助学贷款奖补专项经费的通知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沪教委学〔2017〕45号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下达2017年国家助学贷款奖补专项经费的通知
市属各高等学校:
根据《国家助学贷款奖补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教育部下达本市2017年国家助学贷款奖补经费2,014万元。
根据国家文件精神,以本市普通高校在校本专科家庭经济困难人数为分配依据,现将奖补专项经费下达各校。奖补专项经费专用于各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及相关工作。
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财经法规,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并主动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主管单位等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2017年8月30日